下午1点38分更新

槟州警方今天第三度针对儿子遭污蔑非礼女同学一案,向槟首长林冠英录口供,结果林冠英炮轰,总检察署办事不力,导致案件拖延6年仍未提控肇事者上庭。

2名调查官是今早9点30分左右,到首长办事处向林冠英录供约20分钟。

陪同者包括首长法律事务官拉惹莎拉菲娜(Raja Syarafina Raja Shuib)。

问是否要追究和出庭

林冠英之后召开记者会上披露,警方是在接获总检察署的指示后,第3度向他录口供。但全程却只向他提出2个问题,即是否要继续此案,及是否愿意出庭做证?

“他们问我,是否针对此案报警?我说是,因为是警方劝我报案的。当年,总检察署通过槟城刑事调查组副主任莫哈末纳西尔(Mohd Nasir)劝我报警,我也照办了。”

数个反民联政府的网站在2011年尾宣称,林冠英的16岁儿子在校园抚摸女同学的胸部,谈后通过转校躲过被开除的命运。不过,所谓的女同学安雅柯克(Anya Corke)其实是一名香港国际棋手,她事后发表声明否认受害,同时强调不曾碰见林冠英父子。

之后,林冠英亲自报案,举报三造即巫统官方网站《巫统在线》、亲巫统部落客Papagomo及Pisau.net诬蔑其儿子。

认为两问题不合逻辑

林冠英表示,他没归咎警方,因为他们纯粹根据总检察署的命令办事。但总检察署针对此案确实采取一种爱理不理(lackadaisical)的态度,甚至比得过且过更糟糕。

“警方问我是否要继续追究?当然要啊,不然我当初就不会报警,尽管6年后仍未得到一个公道。我们要反问总检察署,为何要等6年后才再度向我录供,难道这就是总检察署所谓的效率吗?”

他质问,为何相对于国阵领袖的案件,比如在社交媒体侮辱或嘲讽首相的人士可迅速被提控上庭,发生在他身上的案件却不见有行动?

“再说,他们会去询问金正男的家属,是否愿意追究和上庭供证吗?有关问题根本不合逻辑。”

抨污蔑孩子做法野蛮

无论如何,林冠英表示,他肯定愿意出庭供证。毕竟“肇事者”是一名破产人士,只能通过刑事提控制裁,无法利用民事诉讼的管道责究。

“这些都是他们散播的诽谤之一,至今仍继续被挑起和炒作。”

“事发时,我的儿子只有15岁,尚未成年。因为此案件,他甚至一度拒绝去上课。为何要这样对待一个孩子?你要攻击我,就直接朝我而来,为什么要攻击一名无辜的孩子呢?”

“这就是亲国阵人士诉诸的肮脏伎俩,简直是野蛮之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