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高盛前董事挨禁制令
十年内不得从事金融业务
自去年12月查出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擅自发出推荐信,为刘特佐和家人漂白后,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宣布,向雷斯纳发出长达10年的禁制令。
下午5点55分更新
自去年12月查出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擅自发出推荐信,为刘特佐和家人漂白后,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宣布,向雷斯纳发出长达10年的禁制令。
新加坡金管局今日发文告指出,这项禁制令将为期10年,禁止雷斯纳在这段期间,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下的活动,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发信为刘特佐漂白
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于去年12月初揭发,雷斯纳于2015年6月,在亚洲高盛集团不知情下,代表亚洲高盛集团向卢森堡一家金融机构,发出一封未经授权的推荐信,为刘特佐与家人漂白。
雷斯纳是于2012年至2013年,协助一马公司发出三笔债券,总值65亿美元。不过,一马公司在两笔债券中,支付高盛集团高达10%的“佣金”,引起在野党质疑。
根据司法部诉状,刘特佐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而上述65亿美元债券的其中40%,或26亿2700万美元,已遭私吞。
此外,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正在调查高盛集团,雷斯纳也于去年2月杪接获法庭传票。
2013年9月,在国库控股美国公司(Khazanah Americas Incorporated)的推介礼上,雷斯纳(见图左)与首相纳吉(见图右二)合照留影。纳吉当时仍是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

申请对付另外三人
新加坡金管局也宣布,它已上庭入禀通知书,向另外3名涉及一马公司资金流的人士,发出禁制令。
这3人是安勤银行新加坡分行前经理施图尔辛格(Jens Fred Sturzenegger),两名前瑞意银行职员易有志(译音,Yak Yew Chee)和谢优芳(译音,Yvonne Seah Yew Foong)。
“考虑到他们渎职的严重程度,新加坡金管局打算向施图尔辛格和易有志,发出终身禁制令,并向谢优芳发出15年的禁制令。”
该局针对3人所申请的禁制令,是要禁止他们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下的活动,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该局也要禁止3人,提供任何在新加坡金融顾问下的金融顾问服务,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掌控,任何财务顾问公司的大量股权。
三人被控承认罪名
今年1月11日,施图尔辛格承认一马公司洗钱案的6项罪名,被判入狱28周与罚款新币12万8000元。
施图尔辛格是瑞士人。他承认隐瞒数额达十亿计的可疑交易,及为了保护富豪刘特佐的利益,不惜欺骗当局。
至于易有志则于去年11月11日,承认一马公司洗钱案的4项罪名,入狱18个星期及罚款2万4000新元。
另外,谢优芳于去年12月16日,被判协助造易有志假文件罪名成立。
不容破坏金融制度
新加坡金管局副局长王宗智在文告中强调,该局绝不会纵容任何金融专家,尝试破坏新加坡金融制度信心。
“新加坡金管局将毫不迟疑地禁止这类人士,在我们的金融业进行任何受规范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