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初起诉《每日新闻》报导不实而胜诉后,槟首长林冠英今天再跟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Utusan Melayu Berhad)针对同一宗诽谤案达致和解。

不过,身为答辩人的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需向林冠英道歉及赔偿。

本案是由司法专员阿兹米阿都拉(Azmi Abdullah)承审,林冠英的代表律师为西蒙穆拉里(Simon Murali)。

成功起诉每日新闻

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是《马来西亚前锋报》的出版商、印刷商和发行单位。

林冠英早前起诉前槟州巫青团团长赛胡仙( Shaik Hussein Mydin)在山竹园课题上发表诽谤指控。但随着赛胡仙撤回言论,双方同意庭外和解。

不过,林冠英之后不满《每日新闻》及《马来西亚前锋报》去年8月20日报导双方和解新闻时含有不确实、扭曲及误导成分,而入禀法庭起诉这两家马来报章。

结果,槟城高庭今年1月13日裁决,新海峡时报集团旗下的《每日新闻》的报导不实,因此需缴付30万令吉赔偿和承担3万5000令吉的堂费。

达成三项和解条款

西蒙穆拉里在庭外告诉记者说,今天原本是诉讼案的首天审讯,但起诉人与答辩人却同意和解,并在司法专员阿兹米阿都拉在场下达成3项和解条款。

“第一条款是,答辩人通过其代表,即马来前锋报私人有限公司的法律执行员西蒂诺祖莱卡(Siti Norzulaikah Ibrahim)在法庭上公开道歉。第二项条款是《马来西亚前锋报》同意7天内在报章的第二页刊登道歉启事,启事的篇幅则将跟当初刊登的文章一样。”

“第三、《马来西亚前锋报》同意支付一笔不公开的数额給林冠英。”

《马来西亚前锋报》在道歉声明中承认和纠正说,林冠英是在赛胡仙自愿和毫无条件撤回贪污指控后,才撤回3年前入禀的诉讼案。该报也为原文犯下的错误和混淆,以及对林冠英造成的麻烦而道歉。

林冠英:讨回公道

林冠英表示,赛胡仙当初作出虚假的指控,而被起诉。赛胡仙最终在内庭撤回言论,他才同意撤销案件,但《马来西亚前锋报》没有报导,反指他在毫无条件下撤回诉讼案。

“该报导说,我在没有条件下撤销案件。事实上,他撤回了对我的指控。”

“如今,我很欣慰,至少我可以从槟城巫统领袖针对我的贪污指控中,讨回清白。”

“如今,《马来西亚前锋报》再度基于他们的错误报导向我道歉,至少我讨回了一些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