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朝野同声谴责巫统打昔牛汝莪国会议员沙布丁的先奸后娶论之际,槟反对党领袖兼槟州巫统妇女主席查哈拉表示,沙布丁有权发表自己的看法。

她说,沙布丁只不过是根据曾在伊斯兰法庭服务的经验,提出“先奸后娶”可解决社会问题的建议,故盼各造可以先了解伊教,别做出错误诠释。

“他曾见证和处理类似的案件。所以,请了解我们的宗教,别误解我们。”

她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回应槟首长林冠英与槟州行政议员章瑛。今日稍早前,林冠英要求国阵革除沙布丁,而章瑛则促查哈啦表态。

确有受害者家长允许

身为执业律师的查哈拉表示,社会中一些人士不能接受沙布丁(见图)的建议,但在特定的案件中,确实有受害者的家长允许这样做。

她补充,在这种案件中,穆斯林必须根据伊斯兰法律行事。

“这是例外的案件,不是普遍的现象和规则。特殊状况,需用异常的角度去看待。”

询及是否同意18岁以下的受害者嫁给强奸犯,她说,多数人都不会让女儿在未成年前出嫁。

“但偶尔,她们有了男朋友并发生性关系,有者甚至有多个伴侣,我们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不能否认和逃避问题

查哈拉认为,有关岁数的孩子肯定未准备好结婚,在缺乏教育和工作下,更无法妥当地养育他们的孩子。

“逻辑上,他们必须满18岁才结婚。当然,也没有人会愿意嫁给强奸她们的男子。”

询及是否同意沙布丁的观点,她说,在基层中跑动的她也曾目睹和处理过类似的状况。一些女孩子没有被督促和指导,家长也不常陪同她们或已经离异,这就是所谓的社会问题。

针对林冠英标签沙布丁为“怪物”及敦促国阵清理门户,她并没正面回答,仅表示“我们不能逃避现实,而说此事没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