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第三度在国会提呈动议,以要求政府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355号法令),但他强调,伊党倡议修改此法令,并非要以走后门方式,在大马落实伊刑法。

哈迪也是马江国会议员。他今日在国会议会厅提呈动议时也说,修正案也不会影响非穆斯林。

“别再道听途说,指355号法令是走后门落实伊刑法。”

“要落实伊刑法,至少要修改宪法三个部分。这会有难度。”

哈迪也强调,修正案只会套用在穆斯林身上,因此非穆斯林完全不必担心。

修法无关非穆斯林

伊党总秘书兼哥打峇鲁国会议员达基尤丁(见图)在附议动议时也重申,修正案与非穆斯林毫无关系。

“这不是伊刑法。伊刑法有其元素,这不是伊刑法。无论这是否是伊刑法,皆与非穆斯林无关,他们无需担心。”

他续指,就算是丹州伊刑法法令,也阐明与非穆斯林无关。

他也消弭外界认为修正案刑罚过重的忧虑。

“若他们是犯轻微罪行,不会被罚款10万令吉,(法官)会针对严重罪行判罚10万令吉。”

“鞭刑也一样。100鞭听起来好像很多,但伊斯兰法律的100鞭,比民事鞭刑的一鞭来得轻。”

各州决定要否落实

哈迪早前也提及伊斯兰鞭刑的指南。他说,鞭刑所采用的鞭不能太轻或太重,鞭笞时鞭不能举到高于头部的位置,鞭打时不能撕裂皮肤和致伤受刑者。

他也引述穆罕默德先知表示,鞭笞可能会伤到瘦骨嶙峋的人,因此他们接受100根细枝的一次鞭打。

此外,达基尤丁也说,就算355号法令获得修改,则将交由各州的伊斯兰法庭制定刑罚。

“若槟州不要落实修正案,没问题,他们仍能采用3(监禁3年)、5(罚款5000令吉)和6(鞭笞6下)的最高刑罚。”

“如果砂州不要落实,没问题。这是可以选择的,并非强制。”

若国会通过修改355号法令,若各州伊斯兰法庭要提高刑罚,它们必须修改各自的伊斯兰州法令。

议长宣布展延辩论

在哈迪提呈动议后,议长班迪卡(见图)宣布,展延至下次会期才辩论。下一季国会会议将在7月24日开始。

去年,哈迪提出动议,要求修改355号法令,以便提高伊斯兰法庭的判刑限制,有权判处死刑外的任何刑罚。

但哈迪于去年11月24日,在国会要求修改动议内容,阐明伊斯兰法庭最高刑罚权限为30年监禁、10万令吉罚款及100下伊斯兰鞭刑,但他随之再次展延提呈动议。

哈迪建议修改的刑罚,比法令目前的3年监禁、5000令吉罚款及伊斯兰鞭刑6下来得重,但比最初版本的修正案建议来得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