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呈不辩史无前例
哈迪需否再呈动议?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昨日在国会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动议后,虽获同党议员达基尤丁附议,但议长班迪卡旋即宣布展延辩论至下次会期。由于此事史无前例,动议在来季国会将进入什么阶段,众说纷纭。
就在今早,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在文告写道,哈迪动议并未进入辩论,当属作废。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昨日在国会提呈355号法令修正案动议后,虽获同党议员达基尤丁附议,但议长班迪卡旋即宣布展延辩论至下次会期。由于此事史无前例,动议在来季国会将进入什么阶段,众说纷纭。
就在今早,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在文告写道,哈迪动议并未进入辩论,当属作废。
“由于哈迪动议并未辩论与投票,动议作废,哈迪须重头再来,在来季国会重新提呈个人议员法案。议会常规中,并无条文规定动议的辩论展延至下一季会议。”
“事实上,任何动议未经辩论或投票,均属作废,之后须重新呈上入禀动议通知(notice of motion),以让它在接下来的国会会议保留在议事议程之中。”
社会主义党和丰国会议员再也古玛、国家诚信党沙亚南国会议员卡立沙末、行动党古来国会议员张念群等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也强调,此事前所未有,议会常规的阐述也显得模糊,犹如灰色地带。
可能出现三种情景
其中,张念群解释,这是相当奇怪的状况,而在议会常规未注明如何处理的情况下,议长可能会以其权力来诠释与判断。
她认为,议长可能会按照外国议会的案例来判断,但若外国无类似的例子,则议长或可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这种情况。
她分析,哈迪的个人议员法案动议可能会有三种情况:
(一)动议作废,哈迪下次须重新提呈动议;
(二)动议维持有效,但下次国会会议须优先处理政府事务的动议;
(三)动议维持有效,并在下次国会会议获得优先处理。
张念群也是一名律师。她说,由于情况特殊,即使议长作出判断,也可能会有人上庭挑战。
哈迪阿旺动议不变?
不过,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却指出,议会常规第15(5)条文提到如何处置这种情况。
根据下议院议会常规第15(5)条文,若一名非政府议员的动议已呈上议会,在议会还没针对此动议表决的情况下,而该议员要求在下一次会议才继续这项动议,这项动议则必须排在其他非政府议员的动议之前。
拉菲兹表示,这意味着,哈迪动议在下季国会会议出现时,一旦获准放行,将直接进入辩论阶段。
惟他指出,政府事务会排在哈迪动议之前,换言之,若要辩论哈迪动议,仍胥视议长与政府的态度。
去年11月,哈迪阿旺在获准提呈动议后,也引述议会常规中的同样条文,要求展延至下一季国会,再说明此动议。
吉祥坚持动议作废
不过,林吉祥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坚称,哈迪的动议已经作废。
他说,根据议会常规第15(5)条文,应该是哈迪要求展延辩论,而非由议长决定展延辩论至下次会期。
他说,若哈迪没通知议长要求展延辩论至下一季国会,动议就会失效。
“我认为,应在会议结束前给予通知(due notice)。他应在议会厅内通知(议长)。”
“议长不能宣布展延辩论,因为(哈迪)并未呈交通知。”
邦莫达:下季辩论
不过,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坚称,下季国会必会辩论哈迪动议。
“这并非(在野党所指的)大戏,它会在7月辩论。非但在野党要辩论,我也等待辩论,但议长说下季国会才开放辩论。”
拖至下季国会会议
去年5月26日,政府首次在国会让路哈迪提呈动议,以修改《1965年伊斯兰法庭法令》(简称355号法令),但哈迪起身读出他的动议后,要求展延此动议至下一季国会会议。
去年11月24日,政府第二次在国会让路哈迪提呈动议,但他一样要求展延至下一季国会再说明此动议。
跟前两次不同的是,昨日哈迪不仅成功提呈动议,还获得达基尤丁附议。而且,昨日是在哈迪没有提出要求下,由议长直接宣布展延辩论。
下季国会会议将在7月24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