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驳回检方上诉
凯郑俩再逃国安法扣留
前巫统区部副主席凯鲁丁及律师郑文杰被控国安法令扣留诉讼有新进展,联邦法院今天以程序失误理由驳回总检察署上诉,使得凯鲁丁和郑文杰得以继续逃过国安法扣留。
前巫统党员凯鲁丁及律师郑文杰被控国安法令扣留诉讼有新进展,联邦法院今天以程序失误理由驳回总检察署上诉,使得凯鲁丁和郑文杰得以继续逃过国安法扣留。
五司以联邦法院法官哈山拉(Hasan Lah)为首。他表示,五司一致认为,总检察署没有在吉隆坡高庭下判后,递送上诉通知予两人。
由此,哈山拉说,控方没有按照程序上诉两人的控罪,因此法庭接纳凯鲁丁与郑文杰,驳回总检察署上诉的申请。
“据联邦法院第88(1)条款,上诉人(控方)必须递送上诉通知。但我们认为,上诉人没照办。我们同意申请人(凯鲁丁与郑文杰)说辞。”
“我们批准申请人(凯鲁丁与郑文杰),而驳回控方的两项上诉。”
其他承审法官为阿布沙玛(Abu Samah Nordin)、南利阿里(Ramly Ali)、扎哈拉(Zaharah Ibrahim)及陈国华。
续援刑事法典提控
不过,凯鲁丁(图)与郑文杰仍将在刑事法典与证据法令下被控。
这也意味着,两人将能在审讯完结前,继续保释外出。
而这项案子将在5月11日于地庭开审。
罪状非国安法所管
2015年一马公司案爆发后,凯鲁丁与郑文杰到法国、英国、瑞士、香港和新加坡举报一马公司。
2015年10月,凯鲁丁与郑文杰遭警方援引国安法令扣捕。任何人若在国安法令下被扣,一旦被控上庭就不能保释外出,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之后,两人双双被控上庭,罪名是企图破坏国家银行与金融服务。 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124L条文及34条文同读下被控。若罪名成立,两人将面对最高15年的监禁。
2015年11月18日,吉隆坡高庭判定,两人罪名不属国安法令所定义的“安全罪行”,而允许两人保外候审。
虽然总检察署对此上诉,但上诉庭于去年12月13日维持吉隆坡高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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