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才机构否认招揽归国
陈长锋承认未依约报到
大马专才机构否认招揽行动党原任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回大马,并指陈长峰并没有在人才回流计划(REP)名单之列,而且也不符合资格。
大马专才机构否认招揽行动党原任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回大马,并指陈长锋并没有在人才回流计划(REP)名单之列,而且也不符合资格。
大马专才机构(Talent Corp)执行长莎琳莎丽扎(Shareen Shariza)今天发表文告说,该机构推行人才回流计划(REP),以招揽在外国服务的大马专业人士归国服务。
“人才机构的记录显示,陈长锋并未在人才回流计划下回国,也没资格享有回国人才专享的奖掖。”
四点理由不符合资格
莎琳莎提出四点理由,以证明陈长锋并不符合资格。
a) 陈长锋在2014年5月申请参加人才回流计划,同年9月获得“有条件批准”,但他没有提呈证据以示自己已经回国并已找到工作,因此人才机构无法发出确认函(Surat Akuan Tarikh Kembali)。与此同时,他没有满足人才回流计划委员会制定的其他条件。
b) 医药专才申请参加人才回流计划时,联合工作委员会保健专才组将率先审查。该组成员包括卫生部、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和国家专科医生登记局的代表,以及数名受委会员。他们将审查申请者的学术资格和工作经验,再鉴定他们有没有资格参加人才回流计划。经审查的申请将交由人才回流计划委员会定夺。
c) 签发予陈长锋的“有条件批准信”也要求他出示他在乡区任职的聘请信,以及他向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登记的证据。
d) 人才回流计划的申请获批后,申请者均获得两年时间返回马来西亚找工作,以便人才机构发出确认函。只有在此情况下回国,才算是人才回流计划的参与者,并可享有该计划提供的奖掖。
莎琳莎指出,陈长锋申请参加人才回流计划时,持有效的马来西亚护照,因此具备申请资格。再者,外国永久居民只要能证明自己是马来西亚公民,便可参加人才回流计划。
不过,她声明:“人才机构和移民局及人才回流计划委员会保持密切合作,严格审核及评估申请者。无法满足条件的申请者无法参加人才回流计划,包括非马来西亚公民。”
只向医药理事会登记
大马专才机构发表声明后,陈长锋回复《当今大马》询问时,承认归国后并没有向大马专才机构报到。
他指出,当初曾向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登记,并在2015年获得行医执照,而可在砂拉越和马来西亚任何地方行医。
“我唯一没有完成的事是向人才回流计划报告(自己归国)。”
不过,他强调说“该(计划)奖掖不是唯一归国的理由,以便服务砂拉越人民。”
他也声明,其州议员资格被撤销其实与公民权问题无关,并坚称是获得选民选出。
他指出,从选前到结束,其对手都一直想法设法夺取州议员的职位,但是没有得逞。
“砂州首长允许在砂州议会使用这样的伎俩,剔除埔奕的民选代议士,那真是黑暗的政治耻辱。”
双重国籍为由撤资格
此前,砂州议会通过动议,以持有双重国籍为由,撤销埔奕州议员陈长锋议员资格。陈长锋坦言确曾拥有澳洲国籍,但早在去年砂州选举提名日之前已经放弃。
砂州行动党主席张健仁指出,陈长锋是受大马专才机构邀请,才决意回马,但早已放弃澳洲国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