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司挑战出国禁令遇挫,吉隆坡高庭法官聂哈斯玛(Nik Hasmat Nik Mohamed)指出国禁令不能被挑战,而驳回玛丽亚的诉讼。

聂哈斯玛表示,《1959年移民局法令》第59A(1)条文阐明,除了程序问题,内政部长和移民局总监的决定,不能受到司法审核挑战。

“无法争辩这个(不能审核条款)。”

没义务告知禁令原因

她补充,内政部长及移民局总监没有义务告知,禁止出国的原因。

聂哈斯玛也说,玛丽亚陈无法挑起程序问题,因此宣判她败诉。

玛丽亚代表律师为古迪亚星(Gurdial Singh Nijar),而内政部长及移民局总监代表律师为高级联邦律师三苏(Shamsul Bolhassan)。

宪法无保障出国权利

尽管玛丽亚要求法庭宣布,当局的出国禁令违宪,但聂哈斯玛不赞同此事。

聂哈斯玛指出,宪法没有保障公民出国权利。

她也说,由于政府已经解除玛丽亚的出国禁令,因此诉讼已变得毫无意义。

这时,古迪亚星却指,诉方在今年1月才获知禁令被解除。

将会上诉高庭的裁决

随后他在庭外对记者说,由于高庭裁决将影响公民起诉行政权和国会的权利,因此他们将会上诉。

“如果国会或行政权越权,那么司法必须制衡他们。”

玛丽亚也不满高庭裁决,指一些法官不愿意承认三权分立的重要性。

“今日裁决不但是狭隘地诠释个人自由,也侵犯三权分立。”

求宣判出国禁令无效

玛丽亚陈于去年5月15日晚到机场准备前往韩国,代表净选盟领取光州人权奖。不料,移民局把她拦下,告知她已被禁止出国。

她接着在7月28日入禀隆高庭,针对出国禁令提出司法审核,并移民局总监及内政部长列为答辩人。

她要求法庭解除针对她的出国禁令,同时宣判出国禁令违宪和无效,两名答辩人发出这次禁令是越权之举,移民法令第59和59A条文违宪,同时禁止答辩人把她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