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一百万佣金案下判
前隆刑调主任无罪释放
刊载: May 26, 2017 10:12 AM | 更新: May 26, 2017 12:34 PM
邱震华瞒报百万佣金案今天下判,吉隆坡地庭裁决这名吉隆坡前刑事调查主任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中午12点34分更新
邱震华瞒报百万佣金案今天下判,吉隆坡地庭裁决这名吉隆坡前刑事调查主任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地庭法官苏海妮(Sohaini Alias)表示,辩方成功挑出控状的疑点。
“因此,控方无法排除合理疑点。因此,法庭宣判他无罪释放,同时谕令归还保释金。”
上司下属表示恭贺
邱震华去年1月22日面控,控状指他于2013年没有遵循检察官援引反洗黑钱法第49(1)条文所发出的通知,呈报100万令吉佣金而触法。
他当初在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9(3)条文下被起诉,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1年监禁,或罚款1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邱震华代表律师是吉覃(Geetham Ram Vincent),主控官是副检察司布迪曼(Budiman Lutfi Mohamad)。
在法官宣判后,邱震华的前下属与上司,包括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刑事调查主任何喜双,都表示恭贺。
不过,邱震华拒绝向媒体发言。
反贪会对佣金知情
控方指出,邱震华协助两家武吉免登产业的东主寻找卖家,从中获取佣金,却没有申报反贪会。随后,邱震华利用这笔佣金来购买股票。
惟苏海妮点出,反贪会的申报财产表格,没有提供邱震华栏目填写佣金资料。
她也说,邱震华已在表格上,逐一胪列固定、流动财产、银行账户和股票。
“或许他没在表格清楚地写明,但他向反贪会官员坦承接受佣金。反贪会也知晓此事。”
“根据申报表格,法庭认为,他已按照规定,申报财产,反贪会官员也知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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