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入一马公司案的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被指拥有双重国籍,国民登记局已致函外交部求证,目前等待外交部回应。

美国司法部最近在新一波充公行动中称,除了大马护照,刘特佐也握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Saint Kitts and Nevis)护照。

国民登记局总监亚兹蓝利(Yazid Ramli)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表示,该局致函外交部,主要是想通过外交管道向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征求相关资料。

“之前我已说过,我们致函外交部寻求资料,暂时未得到答复。若他(刘特佐)有两个国籍,我们必须有证据……”

他强调,国民登记局必须通过外交部向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查询,这是标准作业程序,所有外国事务都得通过外交管道。

“我们不能直接(向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查询。没关系,我们已致函给外交部。”

须得到当事国家证明

亚兹蓝利表示,国民登记局必须得到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方面的证明,包括文件或信函等,才能确保刘特佐是否拥有该国护照。

“我们必须要有证据,例如得到那里(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的信函或护照,这交由外交部和他们接洽。”

询及若证实刘特佐拥有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护国籍,是否会撤其公民权,亚兹蓝利说,这由政府决定。

“我们只是处理,我们非当局,我们无法决定这点。”

黄伟益向国民局投诉

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位于加勒比海群岛。根据当地法律,只要外国人在房地产投资数额高达40万美元,并为白糖业多元资金捐助25万美元,则可获该国公民权。

而马来西亚联邦宪法第24(2)条文阐明,任何公民若故意向外国申请及行使任何包含在该国法律、相当于公民所专有之权利,则联邦政府可剥夺其公民权。

基于美国充公诉状的资料,行动党丹绒国会议员黄伟益已向国民登记局提呈信函,检举刘特佐拥有双重国籍,并要求当局应传召刘特佐回国面对制裁,否则应褫夺其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