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邀请大马反贪委员会主席祖基菲里本周五(28日)到光大商讨反贪宣言(IBR)事宜。一旦纳入州政府建议的10项廉洁施政,他们同意当天立即签署“廉洁十加反贪宣言”( IBR 10 Plus)。

槟首长林冠英今天发文告说,槟州政府将邀请祖基菲里于后天在光大商讨反贪宣言事宜。

“我已经与我的行政议员商讨,只要这项宣言也列入州政府的10项廉洁施政,他们同意在这个周五签署廉洁十加反贪宣言。”

槟国州议员也会签署

林冠英表示,此举是要表达槟州政府对打击贪污的诚意与决心,同时也不允许这项课题被国阵控制的媒体恶意利用来对槟城展开政治追杀。

“槟州政府对于自愿签署这项无贪宣言完全没有问题。”

他说,州政府的领导者、州议员及国会议员都会在7月28日签署这项宣言。

“反贪会可以为我们举办反贪宣言仪式,或与槟城州政府联办。”

质疑为何不直接邀请

尽管如此,林冠英表示,槟州政府原本不知道这一切得州政府自己主动去联系反贪会,而不是一如政府机构里的正常程序,等待身为主办方的反贪会通知或邀请。

“为什么反贪会不肯直接透过电话或电邮,非强制性地邀请我们,让我们能“自愿”选择是否到反贪会签署反贪宣言?”

祖基菲里日前说明,签署反贪宣言乃出于自愿,反贪会从来没有就此给任何一个州属发过信函,所以不知道为何林冠英说他们需要发出邀请。

槟州的10项廉洁施政分别是:一)贯彻“能干、问责和透明”的施政原则、二)落实公开招标、三)制度化对外公开首长、行政议员和州议员的财产、四)不批准议员和官员欲购买政府地的申请、五)禁止政府家属参与政府的工程合约、六)官员不允许接受私人“捐款”、七)保护真正的吹哨者、八)对付生活奢华而超出收入比例的领袖、九)透明处理政治献金,十)严厉对付抵触以上事项的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