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报道 虽然在野党和公民组织不断倡议改制,使选举委员会独立运作并向国会负责,但政府今天表明,选委会现状良好,理应维持。

阿莎丽娜是于7月25日在国会以书面回答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的提问,古拉要求首相回答,政府是否准备好把选委会转为独立机构,以直接向国会汇报。

但阿莎丽娜没直接回答古拉的提问,反之仅说道:“选委会认为现有的行政结构仍适宜,适合继续运作。”

指选委会由元首监管

阿莎丽娜表示,选委会是在联邦宪法下成立,根据联邦宪法第114条文,选委会成员需由国家元首与马来统治者理事会协商后所委任。

她说,选委会是在国家元首监管下的机构,以维护、监管及维持这个国家的民主程序。

她指,根据联邦宪法第113条文,选委会的责任包括每8年内研究及执行国州席的选区重划、处理选民登记事务、进行国州选举及补选。

逾377万合格未登记

另外,阿莎丽娜透露,截至今年3月31日,总共有377万2149名21岁以上的公民,尚未登记为选民。

她指,从今年1月至3月,选委会则接获1454宗反对新选民登记申请。

她也说道,持有临时身份证(kad pengenalan sementara)者不算是大马公民,因此没资格登记为选民,无法在全国大选或补选中投票。

阿莎丽娜是回答行动党峇都加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的提问,卡斯杜丽要求首相详细回答,根据年龄、种族及州属,截至今年6月尚未登记为选民的数据、新选民遭遇反对数据及持有临时身份证者是否准许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