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学者卡欣阿末(Kassim Ahmad)早前因发表反圣训言论和批评宗教群体,而被控污蔑伊斯兰及违反伊斯兰法规,今天控方撤销其所有控状。

伊斯兰高庭法官阿兹曼(Azzeman Omar)今天宣布,卡欣阿末立即获释,并获得退回保证金。

以莫哈末哈菲兹(Mohd Hafiz)为代表的伊斯兰法庭检控官宣布,撤回所有对卡欣阿末的控状。

“身为伊斯兰法庭检控官,我撤回针对被告的三项控状。”

无需主控官到场

较早前,检控官以主控官缺席为由,要求将此案展延至他日再审。不过法官认为,撤销控状能由检控官提呈,而无需等待主控官,也无需主控官致函通知。

卡欣的代表律师是罗斯里达兰(Rosli Dahlan,见图)。

84岁的卡欣阿末在庭外结束记者访问时说,感谢主审法官和保证人在长达三年审讯期间的陪伴。

“我感谢上苍,他们(控方)撤销了我污蔑伊斯兰的指控,感谢上苍。”

“我今早3点就从吉打居林出发,而法庭宣判我无罪释放。我感谢上苍。”

反圣训言论被批评

卡欣阿末于2014年2月16日在布城出席首要领导基金会主办的“卡欣阿末思想研讨会:一个回顾”上,批评国内的宗教师群体,以及提出一些反圣训的言论,引起穆斯林党团批评。

他较后被控上布城伊斯兰高庭,在1997年伊斯兰刑事罪行法令(联邦直辖区)第7(b)及第9条文下,面对污蔑伊斯兰的控状。

卡欣阿末之后向吉隆坡高庭提出司法审核申请,要求高庭检讨宗教局官员强行闯入他位于吉打的住家,搜索及充公他所出版的刊物,并把他押到吉隆坡的决定。

他也要求高庭,撤销联邦直辖区伊斯兰检控组对他的提控,要求高庭宣判宗教局和检控组的行为违宪。

上诉庭于2015年12月宣判,联邦直辖区宗教局违法逮捕及提控卡欣阿末。

卡欣阿末曾是社会主义人民党领袖,也曾在内安法令下被捕,后来加入巫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