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推翻两次不利裁决
判反贪会有权盘问证人律师
联邦法院宣判,反贪会能向证人的代表律师发出供证传召通知,并能向这些律师录口供。
联邦法院宣判,反贪会能向证人的代表律师发出供证传召通知,并能向这些律师录口供。
以马来亚大法官阿末马洛(Ahmad Ma'arop)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裁决,推翻高庭与上诉庭的判决。
这宗案件源自反贪会调查国家养牛公司主席莫哈末沙列涉贪的案件。
当时,商人山苏巴林(Shamsubahrin Ismail)的代表律师拉蒂花(Latheefa Koya)与慕妮(Murnie Hidayah Anuar),不满反贪会向她们发出供证传召通知,而入禀司法审核,将反贪会,大马政府和反贪会官员苏兹娜(Suziana Ali)列为答辩人。
司法审核不能挑战调查
负责撰写判词的联邦法院法官阿末沙玛(Abu Samah Nordin)宣判时说,刑事调查不能受到司法审核挑战。
“(否则)司法审核将泄露刑事调查机密,而这不是国会(立法)的意愿。”
“因此,我们接受答辩人的上诉。”
拉蒂花慕妮不必赔堂费
答辩三造的代表律师是高级联邦律师苏珊娜(Suzana Atan),拉蒂花与慕妮的代表律师是普拉维兰(M Puravalen)和沙希(Shahid Adli)。
尽管苏珊娜要求法官宣判3万令吉堂费,但五司并没谕令拉蒂花与慕妮赔偿堂费。
其他承审法官是东马大法官理查玛拉尊(Richard Malanjum)、联邦法院法官哈山拉(Hasan Lah)和巴利亚(Balia Yusof Wahi)。
两律师不满反贪会传召
拉蒂花与慕尼是在2012年3月19日,陪同山苏巴林到反贪会给口供后,接获反贪会要求两人给口供的传召通知。结果两人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挑战反贪会的做法。
2013年1月,吉隆坡高庭宣判撤销这项供证传召通知,并指这项通知是错误、无效、无法执行,同时也是一种滥权做法。
2014年11月,上诉庭维持高庭的判决,驳回反贪会、政府和苏兹娜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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