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鲁丁起诉罗斯玛刘特佐
要求交出巨钻与1MDB款项
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凯鲁丁今日入禀法庭,起诉首相夫人罗斯玛与富豪刘特佐,要求罗斯玛交出被指利用一马公司资金购买的巨钻项链。
晚上7点40分更新
前巫统峇都加湾区部主席凯鲁丁今日入禀法庭,起诉首相夫人罗斯玛与富豪刘特佐,要求罗斯玛交出被指利用一马公司资金购买的巨钻项链。
他要求法庭谕令罗斯玛,交出2300万美元的粉红钻石,以及430万美元的搭配项链。
他也要求法庭谕令刘特佐,归还一马公司的款项。
与此同时,凯鲁丁要求两人,就两人涉嫌盗用一马公司的款项,作出同等赔偿。
凯鲁丁是在雪州沙亚南高庭入禀诉讼,但根据了解,此案将交给吉隆坡高庭聆审,并于定于9月14日聆审。
此案将罗斯玛、刘特佐、一马公司为答辩方。
项链仍属于一马资产
凯鲁丁之前也前往外国举报一马公司涉及舞弊,并称是以纳税人身份为公共利益而作出举报。
凯鲁丁的诉状指出,2013年6月至2014年3月之间,刘特佐动用其挪用的款项,通过其代理人陈金隆以2730万美元的价格从纽约珠宝设计师洛琳施华滋(Lorraine Schwartz)购买该项链。
“因此,刘特佐并没有拥有该项链,那仍然是第三答辩方(一马公司)的资产。”
“第一被告(罗斯玛)……没有对珠宝的法律所有权。因此,一马公司有必要从罗斯玛手中追回珠宝。”
“虽然珠宝在法律上属于一马公司,但该公司不会对罗斯玛采取法律行动,因为那由纳吉掌控。”
凯鲁丁说,尽管许多证据证明一马公司的钱遭刘特佐和纳吉挪用或窃取,但一马公司仍然否认这个事实。
他说,至今没人采取行动要求罗斯玛归还珠宝,而为了一马公司利益和维护国家法治,归还珠宝将会有利于纳税人,因为他们才是最终偿还一马公司债务的人。
“在这种情况下,原告提呈诉讼。”
项链转交到一号官妻
6月16日,美国司法部在最新一波充公行动中指称,一马公司多达45亿美元遭到挪用,并寻求充公源自一马公司的5亿4000万美元资产。若加上去年7月与上周的首两波行动,此案要充公的资产加起来,总共达到约17亿美元。
这包括许多豪华房地产、游艇、珠宝、多家公司的股权、电影权利,乃至各种艺术品等等。
根据诉状,大马富豪刘特佐窃取一马公司2013年发行的30亿美元债券资金,并透过生意伙伴陈金隆购得一条价值2730万美元(约1亿1650万令吉),镶有22克拉粉红巨钻的项链。这条价值连城的巨钻项链最后转交到“一号官妻”手里。
另外,诉状也指称,刘特佐也挪用德意志银行发给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子公司的贷款,给“一号官妻” 购买27款18K黄金项链与手饰,总值130万美元。
无论如何,“一号官妻”所获得的珠宝,未被列入申请充公的资产清单中。
纳吉已经多次强调,未曾私用一马公司公帑。总检察长阿班迪抨击美国司法部对首相纳吉“含沙射影”,同时坚持一马公司案清白无瑕。
首相夫人罗斯玛则提醒全马人民,勿轻易相信旨在推翻领袖、组织及国家的诽谤指控。她也警告,任何人若在社交媒体不实指控她,则会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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