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疑犯穿囚衣示众有违宪法
苏仁德兰要反贪会不得重犯
反贪会近期先后扣留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和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依沙沙末,并带他们上庭申请延扣。公正党峇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N. Surendran)批评,反贪会强逼疑犯穿橙色囚衣的做法,违宪及不合法。
“反贪会让疑犯穿上囚衣的作业,已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
下午3点更新
反贪会近期先后扣留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和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依沙沙末,并带他们上庭申请延扣。公正党峇东色海国会议员苏仁德兰(N. Surendran)批评,反贪会强逼疑犯穿橙色囚衣的做法,违宪及不合法。
“反贪会让疑犯穿上囚衣的作业,已违反了无罪推定的原则。”
“因此,有关举止不合法,同时也抵触了联邦宪法第5条文。”
疑犯可穿自己的衣服
身为执业律师的苏仁德兰今天发文告说,在这两宗获得大肆报导的逮捕案上,彭文宝与依沙沙末都是穿着反贪会的橙色囚衣上庭。
但他认为,一个被调查中的疑犯应该被允许穿回本身的衣服,而不是执法单位发派的制服。
“因此,被扣留者可以依法拒绝穿上有关囚衣。”
在法庭示众形如侮辱
不仅如此,苏仁德兰点出,强逼疑犯穿上橙色囚服及带他们巡游法庭示众,简直是在羞辱有关人士及制造一种他们是不法之徒或罪犯的印象,尽管法庭尚未宣判他们罪成。
“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他们仍然是无辜的。但身穿囚衣的照片和录影刊登在报纸与电视,却加剧了对他们的公开羞辱。”
他说,反贪会如今趋向于设法为他们的行动博宣传,而导致情况变得恶化。
“执法单位履行职责的手法不该过激。同样的,警方现今规定嫌犯穿上紫色囚衣的做法一样是错误和不合法的。”
没潜逃风险却扣手铐
相反的,苏仁德兰表示,我国的监狱已规定未被定罪者有权穿回自己的衣服。2000年监狱条例的第168条例强制规定,狱方需允许尚未被定罪的囚徒穿回本身的服装。
“因此,法律其实意识到,未被定罪者不可以被强逼穿上囚衣。”
他也点出,没有逃跑风险或暴力倾向的疑犯不该被扣上手拷。但在彭文宝(见图)的案件上,虽然其根本没有潜逃风险,但仍被扣上手拷。
“我呼吁,反贪会、警方和所有执法机构马上停止这种强逼疑犯穿囚衣的违宪做法。否则,他们可能将面对民事诉讼。”
反贪会欢迎上庭挑战
针对苏仁德兰的言论,反贪会主席祖基菲里较后在雪州鹅麦出席一项国际伊斯兰大学的活动,于记者会上受询时说,任何人若有不满,大可上庭挑战反贪会。
“什么法律这么说?……如果真认为违宪,就上庭挑战我们。”
“如果他们不满,可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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