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网上侮辱霹苏丹,罚朗读国家原则及五千
刊载: Oct 19, 2017 3:59 PM | 更新: Oct 19, 2017 4:00 PM
学生网上侮辱苏丹,除了被判罚款外,还必须在庭上唸出国家原则。怡保推事庭今天判处一名中六生必须当场朗读国家原则,同时罚款5000令吉。
《马新社》报道,推事西蒂哈菲扎(Siti Hafiza Jaafar)在谕令被告宣读国家原则时,特别强调其中的第五原则,即培养德行。
之后,西蒂也判处这名中学生被告罚款5000令吉,或以监禁3个月取代。
“这项罪行原应可判入狱,但由于你仍在学,同时作为你和其他人的警戒,刑罚还是在所难免。”
推特留言冒犯霹苏丹
这名中六生现年19岁,正准备下个月报考高等教育文凭(STPM),他承认不当使用网络设施,透过推特传递冒犯苏丹的留言,以期激怒他人。
根据控状,被告在10月13日晚上10点半于怡保犯下上述的罪行,进而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监禁1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刑罚。
被告律师是阿瓦提弗(Awatif Ahmad Bashir),来自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他表示,被告对其行为感到后悔,同时提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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