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6点10分更新

酒店禁止员工戴头巾课题继续延烧,旅游部长纳兹里挞伐相关酒店“违宪”,同时讥讽地质问,前线员工若裸露会否更好?

“难道接待处(员工)裸露会比我们戴头巾更好?”

纳兹里今天出席2017年隆坡国际手工艺节推介预演活动受询时,发表上述的言论。

纳兹里认为,相关酒店歧视戴头巾的员工,而且“没教养,同时不负责任”。

“在别人的国家,就该尊重我们的法律。”

“这是一种歧视,因为宪法阐明,不可以基于任何理由,无论是宗教或种族来歧视他人。”

要求出示SOP证明

此前,一名酒店员工向劳工中心投诉,一家酒店禁止她戴头巾上班。

而马来西亚酒店协会主席谢瑞喜接受网媒《洞察大马》访问时,捍卫这项政策。他强调,这是国际酒店业的做法,而不是歧视穆斯林。

对此,纳兹里要求酒店协会佐证其说法,证明国际酒店真有禁止戴头巾的标准作业规范。

“我们拥有法律规范。我们要看,若真有这种指令或标准作业规范,那他就抵触了马来西亚的宪法。”

“每个国家拥有自己的法律规范,任何活动都不能抵触宪法。若真有这种标准作业规范,我认为它是没教养的。”

旅游部无权撤执照

无论如何,纳兹里表示,他不相信有如此的国际酒店政策。

“我不相信,酒店协会所给的借口不对。我要知道(实情),他们应该出示证据。”

询及是否撤销相关酒店的营业执照时,纳兹里表示,旅游部并没有这种权力,反之,它落在幸福城市、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权限底下。

“我们没有接到投诉。况且,我们的责任只是在于是否提供五星认证而已。而认证并不基于(酒店职员)服装,而是酒店的设施。”

“营业执照的发放归地方政府。因此,地方政府需要坚持,不能允许这种(禁止戴头巾的)公司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