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美国充公行动后,前首相署部长再益入禀集体诉讼,代表马来西亚人起诉首相纳吉、纳吉继子里扎、一马公司与政府索偿。经过逾一年审讯后,这起诉讼以失败告终。

吉隆坡高庭司法专员罗哈妮(Rohani Ismail)今日驳回这起诉讼。她宣判,再益的诉讼并没理据,无理取闹,滥用法庭程序。

“法庭认为,他没有法律地位展开诉讼。”

各别赔四千元堂费

罗哈妮说,虽然再益声称是为了一马公司利益而入禀集体诉讼,但再益却不是一马公司职员、股东或代理,也没有获得一马公司董事局的授权。

“若说这是代表马来西亚纳税人入禀诉讼,起诉人也无法证明一马公司款项易手或纳吉私用这些款项。”

“起诉书完全没有提到这些。”

罗哈妮也谕令再益,向纳吉、里扎、一马公司与政府各别赔偿4000令吉堂费。

与其上诉不如竞选

针对这项裁决,再益在庭外受访时表达遗憾,并阐明不会上诉。

他质问,若法庭认为他无法律地位,是否意味纳吉或财政部才可展开诉讼?

“我不会上诉,我认为,现在是时候开始竞选,以寻求换政府。”

起诉纳吉索偿30亿

去年8月,再益入禀一项集体诉讼,指控纳吉违反信托责任,并追讨汇入纳吉账户的7亿3100万美元(约29亿2400万令吉)款项。再益当时点名纳吉、纳吉继子里扎、一马公司及马来西亚政府为答辩人。

7亿3100万美元是:

一、第13届大选前夕,流入纳吉户口的6亿8100万美元;
二、2011年2月至6月之间,他从Good Star有限公司接获的2000万美元;
三、2012年10月至11月之间,他从阿尔巴PJS有限公司(英属维京群岛)接获的3000万美元。

此外,再益也要求纳吉,把据称从一马公司子公司SRC国际公司,汇入其账户的4200万令吉,归还至政府与一马公司。

他称,纳吉身为一马公司信托人,有责任保护与保障该公司资产,而非私用公帑。

他向法庭申请庭令,以谕令纳吉归还7亿3100万美元与4200令吉。这笔资金,将附上2%利息。

他也申请庭令,要求里扎把一切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物归原主。至于里扎或刘特佐利用一马公司资金,购买动产与不动产,再益也要求他一并转移给一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