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人道与伦理联合会(IHEU)公布的《2017年自由思想报告》指出,全球共有12个国家将叛教列为死罪,而马来西亚是其中一国。

该报告共设下4个评估标准或组别,其中马来西亚名列严重违反至少其中一项标准的30个国家之一,即最糟糕的组别。

其他榜上有名的国家包括:阿富汗、汶莱、中国、朝鲜和叙利亚。

在马来西亚,脱离伊斯兰教可被判处死刑。不过,基于联邦法律所限,伊斯兰法庭无法执行这项刑罚。

无神论者属非法

报告指出,“叛教”或转换特定的宗教,在上述国家被视为非法,而可被判处死刑。

“鼓吹世俗主义或政教分离属于非法,而这种主张也受到压制。”

报告在有关“违反表达自由和人道价值”的组别中提到,无神论者及无信仰者在马来西亚不受到承认且违法。

亵渎神明可入狱

此外,报告指出,大马也严重违反“家庭、社区、社会和宗教法庭”方面的标准。

“政府官员或机构公开边缘化和骚扰无信仰者,并煽动对他们的仇恨和暴力。”

报告举例,今年8月,社交媒体上流传一张据称是某个无神论者俱乐部的照片时,至少有一名大马联邦部长威胁要追捕照片中人。

报告续说,马来人受到国家严厉的约束,强制拥有同样的宗教身份。

另一方面,报告说,在马来西亚,亵渎神明也是非法行为,包括禁止批评宗教,违法者可被判处监禁。

没严守人权宣言

马来西亚也在报告中的另两个组别,即“宪法和政府”及“教育和儿童权利”方面取得非常低的分数,而被列为“严重歧视”的等级。

“所有或多数政府资助学校都强制上宗教课,而没提供其他世俗或人文性质的替代选择。”

报告也点出,在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旗下的8项人权条约中,马来西亚至今只签署了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