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菲基阿敏涉嫌在面子书上传经修图的照片侮辱首相纳吉,今日被控上地庭,惟他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菲基阿敏于2016年5月17日晚上7时36分,通过个人面子书账号“Fikri Amin”上传侮辱讯息,意图伤害他人感受。

上述链接是于同年5月19日下午4时43分,在班登英达读取。

40岁的菲基阿敏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坐牢1年,或两者兼施,若持续犯罪,每天罚款1000令吉。

2500令吉保外

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的主控官莫哈末苏菲安副检察司,建议以5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让菲基阿敏保外。

菲基阿敏的律师法丽达则要求降低保释金,因为其当事人是初犯。

“我的当事人只是自由摄影师,没有固定收入,还需要赡养妻子和一名孩子。”

法官赛费沙最终批准菲基阿敏以2500令吉另加1名担保人保外,并择定此案于明年1月8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