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延扣嘉玛两天,援两项罪名调查
刊载: Dec 10, 2017 1:50 PM | 更新: Dec 10, 2017 1:52 PM
继警方昨晚逮捕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之后,他们今天向法庭申请到延扣嘉玛两天,以调查他所涉嫌的恐吓前首相署部长再益的案件。
吉隆坡金马警区主任沙哈鲁丁(Shaharudin Abdullah)证实警方取得延扣令,同时透露他们正在援引刑事法典第504条文,以及轻罪法令第14条文来调查嘉玛。
刑事法典第504条文禁止任何人通过侮辱他人以破坏社会和平,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两年的监禁和罚款。
至于轻罪法令第14条文,它禁止任何人侮辱他人,一旦罪成将处以最高100令吉罚款。
昨在巫统大会外被捕
本案源自再益的“慎言论”,它引起雪州苏丹的不满和斥责,而嘉玛也插上一脚,趁着巫统大会,焚毁再益的人像立牌,矢言跟雪州苏丹站在一起。
前天早上,嘉玛再以铁锤击打另外一个再益人像,并扬言若警方不对付再益,则“明日铁锤将落在再益头上”。
再益当天较后透过推特,向全国总警长弗兹寻求保护,声称嘉玛的言语恐吓,已威胁他及家人的安全。
而警方昨晚趁嘉玛离开巫统大会,于吉隆坡太子贸易中心外发动逮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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