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纳告政府,要求解禁《通吃超人》
政治漫画家祖纳的漫画《通吃超人:偷窃英雄》(Sapuman- Man of Steal)遭政府查禁后,祖纳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以寻求撤销政府的禁令。
祖纳真名为祖基菲里(Zulkiflee SM Anwar Ulhaque),他要求高庭司法审核内政部的禁令,并把内政部长及政府列为答辩人。
政治漫画家祖纳的漫画《通吃超人:偷窃英雄》(Sapuman- Man of Steal)遭政府查禁后,祖纳今日入禀吉隆坡高庭,以寻求撤销政府的禁令。
祖纳真名为祖基菲里(Zulkiflee SM Anwar Ulhaque),他要求高庭司法审核内政部的禁令,并把内政部长及政府列为答辩人。
祖纳的代表律师艾力保森受访时确认,已于今午通过Daim and Gamany律师楼,向高庭入禀有关司法审核申请。
祖纳要求法庭撤销政府针对《通吃超人:偷窃英雄》所颁布的禁令,该禁令志期10月3日。
他也要求法庭宣布,有关禁令无效、非法及没有法律效应,因为它违反《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第7条文、联邦宪法第5条文(有关个人自由)、第8条文(有关平等)及第10(1)(a)条文(有关表达自由)。
他也要求答辩人支付赔偿以及堂费。
内政部禁令违宪法
祖纳(见图)在入禀书中表示,《通吃超人:偷窃英雄》是于2015年9月13日在隆雪华堂推介,此漫画取材自2015年的一些政治课题。
他说,内政部于10月3日援引《1984年出版与印刷法令》第7(1)条文查禁有关漫画,更形容它为不受欢迎的物件。
他指,内政部长称有关漫画会破坏公共秩序,并让人民不安。
但根据祖纳,内政部迄今未致函通知查禁他的漫画,而他仅从媒体得知这项禁令。
他强调,在政府查禁前,《通吃超人》已面市超过两年,至今没有证据显示其漫画破坏公共秩序或令人不安。
因此,他对内政部的禁令感到震惊。
他指,有关禁令已否决他获得合法职业及赚取收入的权利,并违反联邦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
因此他认为,当局毫无理由与恶意查禁其漫画。
批评尖锐屡遭对付
祖纳过去曾出版多本漫画辑,例如《霹雳漫画州》、《一个搞笑马来西亚》、《漫画课题》、《罗斯在蕹菜国》等。
不过,由于批评尖锐大胆,导致他的漫画辑屡遭当局查禁,个人甚至面对法律起诉。就在今年4月,他就因为推文批评安华肛交案判决,而被控9项煽动罪名,面对43年牢狱风险,创下司法“新纪录”。
祖纳的漫画《通吃超人:偷窃英雄》(Sapuman – Man of Steal),收录了150幅漫画,嘲讽一马公司案、26亿门案乃至首相夫人罗斯玛,而根据政府的宪报,此漫画是在《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下被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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