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去年杪爆发酒店禁止穆斯林员工戴头巾风波,人资部正在研讨修正1955年劳工法令,以处理类似的歧视问题。

根据《马新社》,人资部长里察烈说,该部去年12月5日跟旅游及文化部、妇女部、伊斯兰发展局与大马雇主联合会等讨论后,决定修法,禁止上述职场歧视。

“涉及的单位将一同研讨修正案。”

13家酒店禁戴头巾

他披露,截至2017年11月,该部属下的半岛人力资源局已检查彭亨、柔佛、雪兰莪、吉隆坡与布城的74家四星或五星级酒店,确保没有类似的问题。

他说,在上述检查中,共有13家酒店确实禁止员工戴头巾,另61家酒店则没类似问题。

他表示,半岛人资局与酒店方面沟通后,上述酒店已同意废除这项禁令。

“举例而言,柔州共有4家酒店禁止员工戴头巾。我们沟通讨论后,他们口头与书面同意,取消上述禁令。”

宪法禁止宗教歧视

里察烈补充,酒店公会已答复政府,交由各会员自行决定是否允准员工戴头巾。

他强调,酒店雇主必须维护员工权利,不仅是员工薪水福利,还包括尊重宪赋人权。

“联邦宪法禁止一切宗教或种族歧视。”

去年11月,一名酒店员工向劳工中心投诉,指酒店禁止戴头巾上班,结果引起各方议论纷纷。有者认为此作法违宪,甚至呼吁政府撤销执照。

酒店协会主席谢瑞喜强调,这是国际酒店业的作法而非歧视。结果,此番言论引来各方穆斯林党团与领袖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