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经警方反贪会审查”,彭亨增设受封条件
马新社刊载: Jan 27, 2018 5:47 PM | 更新: Jan 27, 2018 6:09 PM
彭亨州勋衔受封人士推荐名单事先须接受警方和反贪污委员会的审核。
彭亨摄政王东姑阿都拉说,这将成为批准颁授该州勋衔的标准作业程序。
“我也将制定受封人士守则……这样我就无需时常提醒受封人士注意他们的行为举止。
“我也将探讨若发现受封人士违反法律,自动褫夺勋衔的事宜。”
东姑阿都拉今天在北根的阿布巴卡王宫配合彭亨苏丹阿末沙殿下华诞举行册封仪式后,对记者这么说。
提醒受封者注意举止
摄政王提醒所有彭亨勋衔受封人士要注意行为举止,维护勋衔的神圣,不希望他们当中出现害群之马。
“可能我没有权力直接防范此事,但是把这当作提醒。交由受封人士本身酌情和明智处理。”
“把勋衔视为对于他们的认可,因为他们对彭亨有功。彭亨王室希望亲民及珍惜他们做出的贡献。我们并非吝啬,若我们吝啬,我们不会给予肯定……我们把所有勋衔都收着。”
被逼下或会褫夺勋衔
东姑阿都拉也说,若受封人士认为“勋衔太重难以照顾”,欢迎他们退还有关勋衔。
“但是迄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还回来……我也不喜欢褫夺勋衔,但是若情况所逼,我会这样做。”
另外,彭亨州务大臣安南耶谷也提醒所有受封人士,册封勋衔是苏丹的绝对权力,不容质疑。
“这并非装饰,是必须珍惜的肯定……因此请维护受封勋衔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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