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总检察署提出初步反对,但吉隆坡高庭今日发出准令,允准审理希盟起诉社团注册局一案。

根据行动党署理主席哥宾星,高庭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发准令给希盟,并择定在3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由于大选将近,我们将申请提早审理此案。”

要求批准希盟注册

2月21日,希盟入禀民事诉讼,起诉社团注册局。诉方要求法庭宣判,社团局迟迟不回复注册申请,已经失职。希盟也要求法庭指示社团局,立即批准希盟注册。

此案起诉人包括希盟秘书处主任赛夫丁阿都拉、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公正党总秘书赛夫丁纳苏丁、团结党总秘书沙哈鲁丁与诚信党副总秘书阿邦阿末吉迪(Abang Ahmad Kerdee Abang Masagus)。

他们把社团注册局列为唯一答辩人。

2月27日,希盟重申在大选使用统一标志竞选的决心,甚至不惜采用其一成员党的旗帜,出战第14届大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