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局批准巫统展延党选
刊载: Mar 5, 2018 7:52 PM | 更新: Mar 5, 2018 7:58 PM
社团注册局今天证实已批准巫统展延党选。
《马新社》报道,社团注册局发文告说,这符合党章第10.17条文,即中央、区部及支部可展延迟党选,惟展延的期限必须是在原本应举办党选日期的18个月内。
该局说,巫统已择定党选在2019年4月19日举行。
“每一个已注册的政党(及社团)必须根据本身的章程及1966年社团法令(335法令)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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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注册局今天证实已批准巫统展延党选。
《马新社》报道,社团注册局发文告说,这符合党章第10.17条文,即中央、区部及支部可展延迟党选,惟展延的期限必须是在原本应举办党选日期的18个月内。
该局说,巫统已择定党选在2019年4月19日举行。
“每一个已注册的政党(及社团)必须根据本身的章程及1966年社团法令(335法令)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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