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班登国会议员拉菲兹抵触两宗刑事案罪成,笃定无法参加来届大选。他今日趁着在国会辩论,发表告别国会演讲。

拉菲兹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在国会参与辩论感谢元首施政御词时说,这是他最后一次在国会演讲。

“我不会参加来届大选,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在国会发言。”

“我过去猛烈抨击政府,若伤害到任何人的感受,我要道歉。但在过去5年,我批评对面的议员时,从未心怀恨意。”

“反之,我很高兴,能与对面的朋友交手。”

点名国阵的“朋友”

拉菲兹强调,每次他在国会批评政府时,是为了人民发声,而不带个人仇恨。

“我受人民委托,才会批评政府。身为代议士,我支领公款,但人民却背负生活重担。”

拉菲兹也一一点名曾交手的国阵“朋友”,包括巫统京那巴当岸国会议员邦莫达、玲珑国会议员三苏安努亚(Shamsul Anuar Nasarah)、房地部长诺奥马及副部长哈里玛(Halimah Mohamed Sadique) 。

“其实,我们在议会厅外关系良好。”

罪成失去竞选资格

去年11月,吉隆坡地庭宣判,拉菲兹因公开总稽查司一马公司稽查报告,触犯《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两项罪名成立,入狱18个月。

上个月,沙亚南地庭裁决,拉菲兹因泄漏国家养牛公司和其主席莫哈末沙列等4个银行账户资料,违反银行和金融机构法令罪成,需入狱30个月。

虽然拉菲兹得以暂缓刑罚,等待上诉,而无需即时入狱,但却已失去竞选资格。

根据联邦宪法第48(3)条文,一名国会议员若在刑事罪下,被判监禁不少过1年或罚款不少于2000令吉,则将丧失议员资格。

另外,选委会手册第4条文阐明,在联邦宪法第48条文下,任何人只要被法庭宣判罪成,面对不少过1年监禁或罚款不少过2000令吉的刑罚,就失去竞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