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光4被告吁总检察长撤销非法集会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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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控在霹雳州瓜拉光涉及非法集会的人士,今日呼吁总检察长阿都干尼撤销对他们的控状。
他们4人分别是(左起)古纳西加蓝(41岁)、蔡信昌(66岁)、陈根城(43岁)及张明道(62岁),因于4年前在一场示威中,反对一间排出有毒物质的塑胶工厂而被捕。有关工厂在居民示威之下,已搬迁至其它地区,唯警方仍控告上述4人非法集会的罪名。
他们今日在布城通过阿都干尼私人助理卡蒂查,呈交一份23页的备忘录于阿都干尼。
这4人也是瓜拉光居民委员会,他们是于2003年在“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下,被控涉及非法集会。
反对排毒工厂
他们是与大约500名居民于2001年4月1日,在一场示威中反对上述排出有毒物质的塑胶工厂,该工厂自1995年开始就排出有毒物质。
古纳西加蓝说,“我们目的是要求总检察长插手及撤回有关控状。我们认为我们是无罪的,我们有集会的权利”。
瓜拉光居民于1999年成立居民委员会,并将有关工厂负责人控上法庭。但是,有关案件于2003年庭外和解,工厂也在今年3月搬迁到怡保的另一个地区。
蔡信昌也质问,为何在500名示威者当中只提控他们4人?
浪费人民金钱
“是的(我们有信心)。我们觉得他(阿都干尼)会作出适当的考虑。在这之前,也有其它涉及公众利益的案件,总检察长也给予插手。”
他补充,由于有关工厂已经关闭,因此这已经不再是一个议题了,“主要的课题已经解决了,为何还要浪费人民的金钱呢?”
他说,如果总检察长决定要继续控告他们的话,他们也准备面对上庭辩护。
他指出,他们将推动一项签名运动,以及在非政府组织的协助下,对总检察长施予压力。
上述案件将在本月25日在怡保推事庭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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