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首长林冠英购屋案审讯进入第2天,槟城高庭就基于辩护律师哥宾星提出要求,而将案件展延至4月9日继审。

身为蒲种国会议员的哥宾星在今天审讯结束后告诉媒体,法庭将审讯展延一个星期,是因为他和林冠英都需要出席国会,辩论选委会提呈的选区重划报告。

“在这个情况下,我向法庭申请,取消明天和后天的时段,并获得法官的批准。”

屋价很早就谈妥

哥宾星之后重申,连控方传召的证人,花旗银行(Citibank)的财务规划师林文生都承认,买卖双方明显早在2013年10月之前就谈妥,购买宾鸿路独立式洋房的价钱。

“我们会在审讯中进一步证明,有关价格其实是在2012年初就谈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坚持原本的辩词,即首长和第二名被告没有犯罪,而以低于市价购买有关洋房。”

他说,虽然控状宣称首长在2005年购屋,唯供词显示他们更早已议价,而不是有关日期。所以,针对林冠英的指控没有根据。

据他披露,今天出庭的14名证人主要负责提供和核实,一些官方文件比如房屋的契约、银行汇票等。而承包商则被传召来证实,原屋主彭丽君曾装修有关独立式洋房。

证明是政治阴谋

另一方面,林冠英表示,昨天供证的首名控方证人虽然宣称,向反贪会报案是为了帮他摆脱污名,但之后却被拆穿是国阵的支持者。

“他甚至自我标签‘我们都是纳吉的人’(kami gang Najib)。”

“这清楚显示,这是个政治阴谋。所以我们说,希望在法庭上证明,这是个政治阴谋。”

“如此一来,我就可以为自己讨回清白。”

房屋的位置适中

今早,Soon装潢公司东主孙雷平供证时指出,他曾在2009年为宾鸿路独立式洋房装修。当时,他是被一名叫做“阿勇”(Ah Yong,译音)的男子委托,为房子进行装修和换门,而换门工程共耗资了1万4600令吉。

他说,“阿勇”只透露那是老板的房子,他并不晓得是林冠英的屋子。而在施工的过程中,也没有人住在洋房里。

此外,另一名证人槟城亨利行业务发展经理杨平峰(Yeoh Peng Hong,译音)指出,他是在2008年根据上司王嘉武(Shawn Ong Kha Boo,译音)的要求,为洋房进行估价,然后提呈给该公司董事张宝发,作为彭丽君的贷款保证用途。

“房屋的位置适中,距离市中心只有4.2公里,面积为944平方公尺,即1万161平方尺。”

问周玉清是否在场

作为第10名证人的电工林金万(Lim Kin Ban,译音)在被检控官莫再因(Mohd Zain)询及时表示,彭丽君在他施工的时候有在现场。

莫再因之后问说,林冠英的妻子周玉清是否也在场,同时传召周玉清入庭让林金万辨认。

哥宾星之后问林金万提出相同的问题,但他随后向林金万说明,其实周玉清根本没在场。结果,林金万思考片刻后表示,他已经不记得了。

接着,莫再因促林金万告诉法庭,他之前确实曾说过,周玉清有在装修现场。唯后者说,他不晓得。

当莫再因问他,是否确定周玉清没在场时,他则说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