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今日质问马华,政府实行英语教数理的2-4-3方案已有3年之久,马华岂能对这方案没有立场。

他表示,马华副总会长林祥才指马华将在月尾与董教总讨论2-4-3方案的课题,林祥才的言论乃不负责任及不诚实,“他企图逃避推行2-4-3方案决策的责任,自该方案实施以来,华小1至3年级的华文节数已经减少。”

他在文告中指出,去年马华在违反董教总意愿下,支持增加2节60分钟的时间来教国文,而非华文。

“行动党支持董教总反对在2003年开始推行的2-4-3方案,因为它造成小一、二及三年级每周使用华语教导的节数减少,董教总担心华语教导的科目将会被牺牲。4项以华语教导的科目减少了6节,即3节华文,另外数学、道德及体育各1节。减少了这6节,无疑将影响华小的特征。”

他说,在2-4-3方案下,每周的华文科时间是360分钟或12节,而非以往的450分钟或15节。

影响华小特征

“在新的教育部规定下增加的额外2节,原本应用来教华文科,以弥补2-4-3方案下失去的3节华文科,而(国文)每周从7节(210分钟)增至9节(270分钟),行动党认同董教总的看法,即它将影响华小的特征。”

他说,“在2005年,华文仍旧是12节,但额外的2节,不用来教华文,而是教国文,相对之下,2005年的华文节数肯定已经减少。如果我们的副教育部长不知道,绝对减少与相对减少之间的不同,将会是可悲的现象。”

他表示,将这2节用在教导国文,而非华文,是不民主、不公平及不可接受的,因为在落实这决定之前,马华或教育部皆未与董教总磋商。

马华应面对华社

“由于教导国文的节数保持在7节而未减少,所以这不会影响国文的地位。此外,华小学生花较多时间在补习国文,而非补习华文。”

他说,马华必须负起最大的责任,在国阵的协商机制下,这种不公平的措施,不可能在马华不同意下通过。

“在教育部向各华小发出指示前,马华显然已经先通过。如果马华有勇气在内部支持教育部这种不公平及具歧视性的指示,就应有勇气面对华社及作出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