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下议院周一以123票对64票记名投票通过后,昨天上议院也通过了《2018年打假新闻法案》。

尽管政府不断强调此法案旨在遏制假新闻流传,在野领袖或公民组织却认为,打假新闻法案形同钳制言论自由的恶法。

根据这项新法,罪成者面对的刑罚最高监禁6年,或罚款高达50万令吉。

此外,只要认定文章恶意地挑战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的文章,政府皆有权要求移除,同时不受司法挑战。

政府饱受各种贪腐丑闻的纠缠,一马公司案是其中最恶名昭彰者,因此,自政府祭出打假新闻法案以来,各界一直关注谁有权裁决何谓“假新闻”的问题,同时担忧这次立法是冲着打击异议而来。

国会辩论时,政府声称,此法案没赋权政府决定何为假新闻,反之只有法庭能根据法令宣判是否是假新闻。

不过,法案准许法官下令某人或组织撤出“假新闻”时,可不必聆听另一方的说辞,使此法案的公信力不彰。

打假新闻法案深远影响马来西亚的人权与民主进程,因此《当今大马》整理了法案通过当天,投票支持和反对此法案的议员名单。

在222名国会议员当中,参与投票者有187位,扣除33人缺席,以及另外两人已去世者。

二读时才有记名投票

国会当天是在在野党要求下进行记名投票,通过法案二读;三读时,则以声浪表决。

当执政党议员远远超出在野党议员时,国会下议院议长通常会要求直接以声浪表决即可。不过,在野党有时候会提出记名投票的要求,让每位议员举手投票,以记录在案。

与许多民主国家不同,国会下议院不会立即发布记名投票名单,因此让大众难以向国会议员问责。而且,这份名单只会在国会会议结束后,才发给相关的国会议员。

不过自2015年,国会更停止发布名单。虽然国会议员多次投诉此事,但始终没有改变。

在多名参与投票的国会议员的协助下,加上向各党领袖和资深官员核实,《当今大马》胪列出《2018年打假新闻法案》记名投票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