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苏淑桦入禀法院
柔人民之声呼吁废除《大专法令》
刊载: Oct 20, 2005 7:29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柔佛州人民之声今日发表文告支持理科大学毕业生苏淑桦入禀法院,挑战《1971年大专法令》违宪,并呼吁当政者废除该项违反人权的法令。
理科大学校方指控苏淑桦在2004年全国大选中参与助选工作,触犯《1999年理科大学校规》与《1971年大专法令》,而罚款马币两百元以及书面警告。
严重侵犯学生基本权利
人民之声认为,《大专法令》是一项严重侵犯学生人权和民权的不合理的法令。该法令不只剥夺学生作为公民的政治参与权,也压制学生自由集会、反映意见、宣传思想的基本权利。
《联邦宪法》第10(1)条款却保障所有公民的言论、集会及结社自由。所谓“所有公民”,当然也包括所有的大学生和马来西亚的国民。《联邦宪法》是马来西亚最高的法律,任何的法令、限制、规则,始终不能超越每个国民在宪法下所被赋予的权利。
抵触《世界人权宣言》
人民之声强调适逢《内安法令》45周年,严重违反人权、无审讯扣留的《内安法令》今日依然横行。与此同时,《大专法令》依然被滥用来对付捍卫和履行国民义务的大专生。这是剥夺公民权利的粗暴手段,也抵触了《世界人权宣言》。
“身为民主国家的国民,我们应享有言论自由、结社及参与政治的权利,因此人民之声呼吁当政者立即废除剥夺了这些权利的《内安法令》和《大专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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