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青年与学生民主运动(学运)发言人针对博特拉大学校方将一名博大生林仕妆因指涉及推动杯葛2005年度校园竞选的活动,而提交到听证会的行动,表达不满,并且要求博大校方立即取消此听证会。

控状违反基本人权

其中一项控状指出“该名大专生煽动学生杯葛今年的校园竞选”,学运强调十分怀疑此控状的合理性,《马来西亚宪法》清楚地指出我国人民拥有不容置疑的言论自由的权力。不仅如此,此控状也严重违反《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第二项控状也指“该名学生参与10月7日在国家回教堂前举行的集会,并在过后游行至大马人权委员会呈交该份关于校园竞选的备忘录”。针对此控状学运完全不能苟同,因为结社自由与集会自由也已清清楚楚地记录在《马来西亚宪法》,由此可见此控状已完完全全与我国最高的法律《马来西亚宪法》背道而驰。而《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条㈠ 清楚地阐明“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由此可见其控状不仅弃宪法于不顾,更非常的不合逻辑与常理。

校方滥用《大专法令》

学运表示对博大校方此举感到不满与失望,也强调在《大专法令》下校方拥有过度的权力,以至产生如此不民主、滥权的局面。因此,学运要求博大校方即刻中止此听证会,并针对当事人所产生的困扰公开道歉,保证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