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州晏斗州席候选人斯特兰因“无通行证事件”无缘提名参选,今日入禀法庭起诉晏斗州席选举官阿米诺及选委会。

斯特兰(S Streram)今日透过Messrs Haniff Khatri & Co律师楼入禀吉隆坡高庭,起诉选委会失责,将选委会及阿米诺(Amino Agos Suyub)列为答辩人,索偿760万令吉失责赔偿。

斯特兰在诉状中指出,已获得公正党的竞选委任状,但是因为答辩人未根据《1958年选举法令》克尽职责,且在履行公务时犯下过失,才导致他无法参选。

要求赔偿金钱损失

斯特兰宣称,法律并无规定必须要拥有选委会通行证方可进入提名中心。他认为,选委会未发通行证、不接受他参选及未指示警方让他进入提名中心,皆已侵犯他的宪赋权利。

他也指出,晏斗选举官拒绝其参选,已侵犯晏斗选择候选人的权利。此外,他也宣称,选委会此举让他蒙受准备竞选材料的费用损失。

由此,他要求500万令吉的损害赔偿(general damages)、260万令吉的惩戒赔偿(examply damages)以及任何法院认为必要的赔偿。

宣称未获通行证

斯特兰在提名日当天因未能出示选委会发出的通行证,因此无法进入提名中心,森州看守大臣莫哈末哈山因此在该席不战而胜。

表示,曾经尝试在选举提名前领取通行证,而选委会官员透露提名当日也可领取通行证,因此提名当日8点即抵达提名中心。

斯特兰宣称,曾两度尝试进入提名中心,但最终提名仍不受理,选委会宣布莫哈末哈山不战而胜。

斯特兰在4月30日向警方报案,分别举报选举官和选委会,触犯刑事法典第124(B)和124(C)条款妨碍议会民主;并发函要求选委会纠正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