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更新

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法庭批准美国司法部监管超级豪华游艇平静号后,游艇的注册船主平静有限公司(Equanimity (Cayman) Ltd)喊冤,声称法庭未充分考虑他们的论调。

“加州法庭不当地尝试否决印尼法庭的判决,即美国联邦调查局所策动的游艇扣押行动是不当的,而且没有法律依据。”

该公司在文告指出,“法庭的指示加重非法扣押的不正义,毕竟该扣押行动抵触美国关于扣押海外资产的法律,以及印尼关于法援外国扣押在当地资产的法律。”

“法庭指示没有充分分析原诉人(平静号船主)所挑起的重要法律原则。”

加州中区法庭在5月15日批准美国司法部监管平静号,而平静有限公司则随后在昨晚发文告提出上述质疑。

平静有限公司表示,它失望加州法庭的决定,同时会利用法庭的30天暂缓监管令来挑战这项裁决。

DOJ申领运往美国

美国司法部自今年3月27日开始申请将平静号运送至美国监管,并且在北美市场出售,因为他们不信任平静号船员。

美国司法部在第三波充公行动中揭露,这艘价值2亿5000万美元(10亿令吉)的平静号,是刘特佐盗用一马公司资金所购买而得的。惟刘特佐及一马公司皆已否认涉及任何舞弊行为。

加州中区法庭法官戴尔(Dale Fischer)在5月15日裁决,并谕令平静有限公司将游艇交予美国司法部监管,双方协议好如何将游艇运送到美国。

戴尔在判决书中阐明,加州法庭的裁决并无干预印尼法庭之嫌,因为印尼警方在2月28日与美国警方联合扣押平静号之后,印尼雅加达南区法庭已指示印尼警方将游艇归还于申请人。

有鉴于此,戴尔认为原诉人(平静号船主)的论述全都无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