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不准换法官,马哈迪再任相后首次诉讼挫败
首相马哈迪之前入禀法院,挑战皇委会针对国行炒汇案的报告,并申请撤换聆审该案的法官阿兹莎。惟吉隆坡高庭今天却驳回这项申请,让马哈迪遇上重新任相后的首次诉讼挫败。
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指出,马哈迪在申请中无法证明法官对案件存有“真正危险的偏见”(real danger of bias),因为该案跟马哈迪之前挑战皇委会成员任命的案件有别。
下午1点44分更新
首相马哈迪之前入禀法院,挑战皇委会针对国行炒汇案的报告,并申请撤换聆审该案的法官阿兹莎。惟吉隆坡高庭今天却驳回这项申请,让马哈迪遇上重新任相后的首次诉讼挫败。
法官阿兹莎(Azizah Nawawi)指出,马哈迪在申请中无法证明法官对案件存有“真正危险的偏见”(real danger of bias),因为该案跟马哈迪之前挑战皇委会成员任命的案件有别。
“现今的申请,是挑战皇委会的报告没有纳入所有提呈的文件,包括口头陈词。”
“从另一方面来说,本庭担心,如果随意允许任何的退审申请,这或构成放弃其司法职能的危险。”
没有要求支付堂费
最终,法官阿兹莎驳回退审申请,但没有谕令缴付任何堂费。
根据马哈迪的代表律师依万(Irwan Izwat Mohd Noor),法庭已择定6月25日进行案件管理,而他会寻求指示,看是否提出上诉。
代表皇委会的是高级联邦律师诺法兹拉( Noor Fadzila Ishak)。
马哈迪去年12月初入禀法庭,把皇委会主席莫哈末西迪哈山(Mohd Sidek Hassan)及其他成员,即威拉卡马鲁丁(Wira Kamaludin Md Said)、达祖丁(Tajuddin Atan)、苏子文、布斯峇纳登(K.Pushpanathanan)及尤索夫依斯迈(Yusof Ismail),以及时任首相纳吉、内阁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马哈迪在诉状提到,根据《1950年皇委会法令》下成立的皇委会,其调查报告必须涵盖听证会上所有提呈的文件和陈词,包括所有证人的书面陈词,才属合法。
曾在几宗案判败诉
马哈迪申请撤换阿兹莎,是因为后者之前曾驳回其要求取消莫哈末西迪和苏子文任命的司法复核。
此外,阿兹莎也曾驳回,马哈迪的另外两宗案件。马哈迪当时分别申请,解除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劳勿斯与上诉庭主席祖基菲里阿末的增设延任,因为两人已超过66岁6个月的强制退休年龄。
但是,阿兹莎却认为,首相没法定义务劝告元首撤销该任命。
结果,马哈迪的律师哈聂夫(Mohd Haniff Khatri Abdulla)表示,顾及马哈迪和所有人的利益,阿兹莎应退审,并由其他法官接手审讯,否则将存有“真正危险的偏见”。
不过,法官阿兹莎今天裁定说,完全根据法律原则判决上述案件,况且马哈迪已经针对所有的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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