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4点20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再度撤回诽谤诉讼,这次是撤回3年前起诉伊斯兰党喉舌《哈拉卡》和另外两人诽谤的案件。

有关案件涉及《哈拉卡》刊登的一篇报导,该报导是根据美国《纽约时报》有关纳吉继子里扎和一马公司课题的新闻撰写而成。

纳吉是以不公布撤案条件的方式撤销此案。

纳吉代表律师诺依美丽雅今天在内庭会见高庭法官邱秀勤后,对记者说,其当事人撤回对上述两造的诉讼,不会重新入禀这项诉讼。

在内庭者包括《哈拉卡》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和《哈拉卡》网站总编辑道菲雅耶。

纳吉之前因不满《哈拉卡》刊登题为《一马公司资助利查的电影公司?(第二部分)》的文章诽谤他,而于2015年3月18日入禀吉隆坡高庭,将《哈拉卡》、其董事经理罗斯里耶谷(Rosli Yaakop)和网站总编辑道菲雅耶(Taufek Yahya)列为答辩人。

无权重新呈案

伊党律师万罗西米(Wan Rohimi Wan Daud)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证实,纳吉已经撤回案件。

“撤案的条件保密。而撤回案件后,他将无权重新呈案。”

他披露,高庭法官邱秀勤已将撤案决定记录在案。

纳吉近期已撤回三宗诉讼案。过去两周,他已先后撤回针对前马华总会长林良实,以及行动党宣传主任潘俭伟和人民媒体拥有人陈志刚诽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