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楼放弃代表一马公司,法庭促先尝试联系
陈福泉律师楼(Tan Hock Chuan and Co,音译)早前因联络不到一马公司而放弃在“粉红钻石案”代表一马公司,如今该律师楼欲再退出另一宗诉讼案,惟法庭要求律师楼先登广告或聘快递公司,以尝试联系其当事人。
陈福泉律师楼(Tan Hock Chuan and Co,音译)早前因联络不到一马公司而放弃在“粉红钻石案”代表一马公司,如今该律师楼欲再退出另一宗诉讼案,惟法庭要求律师楼先登广告或聘快递公司,以尝试联系其当事人。
这起诉讼案是“青年拒绝纳吉运动”起诉一马公司,而陈福泉律师楼是一马公司所委任的律师。
不过,陈福泉律师楼代表米歇尔(Michelle Lai)今日告诉联邦法院,由于“无法取得当事人指示”,该律师楼要求退出代表一马公司。
“我们前往一马公司办公室,但它已关闭。我们也尝试通过传真联系,但不果。”
联邦法院法官再农阿里(Zainun Ali)要求陈福泉律师楼先使用“替代送达” (substituted service)方式联络当事人,即一马公司。
法官说,若“替代送达” 方式失败,陈福泉律师楼可入秉宣誓书,提出“放弃代表一马公司”申请。
“替代送达”是指刊登广告,或聘请快递公司,以转交文件。
无法联系一马公司
去年7月11日,虽然一马公司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的财务纠纷达致和解,不过,由希盟青年团所发起的“青年拒绝纳吉运动”入禀集体诉讼,起诉时任首相纳吉,要求政府交代究竟要用哪个账户的资金向IPIC付款。
“青年拒绝纳吉运动”(Gerakan Anakmuda Tolak Najib,简称GANT1)当时把大马政府与一马公司列为答辩人。
今年5月17日,在希盟新政府准备重新彻查一马公司之际,陈福泉律师楼也已“无法取得当事人指示”为由,放弃在“粉红钻石”诉讼案代表一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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