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上任采新政策,将一改法庭展延审讯需“死亡或近乎死亡”的严格规定,只要有合理理由即可获得批准。

律师公会成员昨天与理查玛拉尊会面,商议司法问题。律师公会主席佐治瓦基斯(George Varughese)向《当今大马》透露,理查玛拉尊表明不会依循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劳勿斯的规定,即法庭展延审讯需“死亡或关乎人命”。

“我们询问,是否会继续实施前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的规定,即申请展延审讯只能因为‘死亡或近乎死亡’,才能获得批准?”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说,不会采取这样的政策。法官理查玛拉尊保证说,只要有妥当和合理的理由,即可批准展延审讯。”

佐治瓦基斯表示,理查玛拉尊也同意,多与律师公会成员会面,达到每两个月一次,以便增进司法方面的合作。

“律师公会乐见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推动这项定期咨询。”

不满展延审讯恶习蔓延

昨天会面时,律师公会成员反映,有些律师投诉,有时应对庭讯过于疲于奔命,因为很难申请到展延审讯。

去年,第52届法官研讨会上,劳勿斯批评,展延审讯的恶习在司法体制内蔓延开来,并提醒法官,唯有涉及“死亡或近乎死亡”的情况,才能批准展延审讯。

“这个规定是,不能展延审讯,除非是死亡或近乎死亡的情况。这绝不是个笑话,而是严肃的事情。”

劳勿斯在7月11日正式卸下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职务,并由理查玛拉尊接替。

理查玛拉尊现年65岁,是沙巴卡达山杜顺人,他在2005年,或52岁时升任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是担任这个职位最年轻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