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今日呼吁社会人士与团体,积极支持新闻自由,要求政府终结警察暴力,杜绝官僚腐败。

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WAMI)发表的文告全文如下:

我们这一群人长期致力于推动社会改革与宣扬言论自由。对于最近警察接二连三以不当手法对待本国人、外国人、变性人以及女性扣留者,我们深表愤怒与失望。同时,我们要向那些站出来指证警队滥用权力的受害者以及报道该些事件的媒体表达支持与敬意,因为你们的勇敢与坚持,使得那些不公义的事情得以揭发,为政治与社会制度改革增添新希望。

体制缺陷导致滥权

我们以为,今天我们国家的警队持续存在许多滥权的现象,都可以追溯到体制的缺陷,2005年5月份由大马警察皇家委员会调查发布的《大马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书》已有清楚说明,在此不赘。然而,在自由民主的理想里,监督政府的机制必须在国家机器以外(如新闻媒体),完全独立于政府,因为政府机构内的监督机构(如反贪污局、国会委设的调查委员会等)经常有所不足,甚至官官相卫。

这次警队滥权事件得以化为全国焦点,虽然有赖媒体持续追踪揭发,发挥监督政府之功能,然而,2005年11月29日国内安全部副部长诺奥玛(Noh Omar)出言“维护”警队、责骂外国人的晚报新闻,遭各大报纸于隔天早报(2005年11月30日)抽起,显示国内媒体现在所拥有的新闻空间或新闻自由并不稳定,在缺乏制度保障下,频受政治力干扰。

因此,我们谨此呼吁,修改《印刷与出版法令》(PPPA)、《官方机密法令》 (OSA)与《传播与多媒体法令》(CMA),保障新闻自由,让媒体独立于政府的控制!

法令压制言论空间

我们认为,《印刷与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与《传播与多媒体法令》等法令压制了言论空间与新闻自由,与阿都拉政府提倡“讲真话”、“监督并杜绝贪污”的政策不相容。新闻自由是媒体监督政府的必要条件,以便让民意监督政府官僚腐败。

以上法令不仅钳制了新闻自由,还压制了公民参与公共政策辩论的权利,封锁了社会各造向政府说真话的权利,使得政治力和政府机构缺乏制衡,导致政府单位滥权事件层出不穷,屡抓不尽。

建国先贤奠定了良好的国家体制,其中宪法载明保障人权、公民政治权利与言论自由等条文,但是,执政当局却不断在破坏这些独立建国以来的宝贵遗产,在具体条文与行政措施中,一一否决这些公民的根本权利。

在追求新闻自由之余,我们也关注新闻伦理的问题。女警惩罚女性扣留者裸体拉耳朵蹲站之偷拍画面,明显违反了保护受害者的新闻伦理。我们认为,新闻媒体在实践新闻自由之余,不应该弃伦理于不顾。媒体应该对此保持自律,同时公民社会与阅听人应积极监督媒体。

最后,我们谨此呼吁社会人士与团体,积极支持新闻自由,要求政府终结警察暴力,杜绝官僚腐败。以下是我们立场的简述:

1.政府应当改善资讯与言论自由,修改《印刷与出版法令》 (PPPA),《官方机密法令》(OSA)与《传播与多媒体法令》(CMA)以便让媒体与新闻可以自由发展,并制定“资讯权利法令”(Right to Information Act),,促进官方资讯自由流通以及透明化,以及修改其它法令以保护告密者;

2.政府须承担政治与行政责任。除了对外国政府,政府更需要就此案对国人郑重道歉。从八打灵警区主任、雪兰莪州总警长,全国副总警长到警察总长的警队领导,从政务次长、两位副部长到部长的国内安全部领导, 都必须有人承担起行政和政治责任,引咎辞职。阿都拉政府必须展示诚意与决心,大刀阔斧解决警察体制内部改革问题。

3.落实《大马警察皇家委员会报告书》的125项建议。其中第12项建议“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 (IPCMC),作为独立的监督机制,其成立急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