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购屋案,嘉玛促总检长撤销提控他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向总检察署递交陈请书,要求比照财长林冠英购屋案获撤,一并车其撤销其三项法律控状。
巫统大港区部主席嘉玛向总检察署递交陈请书,要求比照财长林冠英购屋案获撤,一并车其撤销其三项法律控状。
嘉玛尤诺斯今日下午3点,获两位律师英然(Imran Thamrin)及苏莱曼(Sulaiman Ismail)陪同,抵达布城第4区的总检察署办公室。
嘉玛尤诺斯向总检察署呈交申请信函,以撤销其三项控状。
总检察署官员华斯里(Wasri Ahmad Sujani)在总检察署总部大厅代表总检察长接过申请信函。
不像以往嘉玛主办的集会,这次并没有支持者造势及欢呼。
虽然如此,警察还是严阵以待,派出一队警员与辅警,监督整个过程。
指控状有政治动机
《当今大马》过目嘉玛所呈交的信函,当中指出,嘉玛申请撤销在刑事法典第448条文(擅闯建筑物)下的两项控状,及在刑事法典第224条文(抗拒或阻碍警方扣留)的一项控状。
信函中,嘉玛声称上述控状拥有政治动机,随着财政部长林冠英得以撤销案件,也跟着申请撤案。
嘉玛随后在大厅外向记者发言,嘲讽大众应该支持“好心又大方”的汤米汤姆斯。
“对我而言,希盟政府委任汤米汤姆斯为总检察长,是恰当及合时宜的,因为过去数个月来,他很慷慨大方地释放了一些人物,包括拉菲兹、林冠英、潘俭伟、西华拉沙、还有很多。”
“我也想趁这个机会,向总检察长申请撤销我所面对的案件。”
敦促公众申请撤案
嘉玛也促请那些被控的公众,包括本地人及非大马公民,向总检察长申请撤案。
“这包括了我们的前首相纳吉,我希望他也会这么做。”
另外,嘉玛律师英然指出,至于陈情是否获得接纳,则视总检察长的决定。
槟城高庭周一(3日)宣判,林冠英与商人彭丽君在“购屋案”无罪释放。
虽然总检察署申请让两名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高庭法官哈德利亚(Hadhariah Syed Ismail)认为,既然控方要求撤案,就应该直接宣判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