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署撤销“废材案”,KiniTV董事获无罪释放
随着总检察署撤销罪状,吉隆坡地庭今天宣判,被控传播辱骂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视频的《当今大马》和《KiniTV》两名董事颜重庆和詹德兰无罪释放。
两人之前是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下面控。
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检控官纳祖鲁(Nazrul Nizam)告知法庭,检方已接获被告的抗议书。
随着总检察署撤销罪状,吉隆坡地庭今天宣判,被控传播辱骂前总检察长阿班迪视频的《当今大马》和《KiniTV》两名董事颜重庆和詹德兰无罪释放。
两人之前是在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条文下面控。
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检控官纳祖鲁(Nazrul Nizam)告知法庭,检方已接获被告的抗议书。
虽然他要求,被告“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但法官埃德温帕拉乔迪(Edwin Paramjothy)最终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提4理由反对DNAA
《当今大马》的律师法立(Fahri Azzat)表示,法庭应该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宣判无罪释放。
针对此,他提出4个理由,即检方不确定是否重新提控、未解释为何撤控、在视频中发言的公民宣言协调员凯鲁丁没有被控,而他的言论也许正确,因为阿班迪已不再担任总检察长,以及让罪状悬而未决并不公平。
经过短暂休庭后,法官最终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254(3)条文下宣判,两人无罪释放。
代表《当今大马》出庭的另一名律师为山慕干(K Shanmuga)。
盼记者不再面对骚扰
颜重庆闻判后表示,这宗案件是前总检察长的恶意控告,因此撤销罪状才对。
“就算案件进入审讯,我有信心,法官最终也会否决罪状。”
“纯粹采访一场记者会的《当今大马》如何构成犯罪呢?尤其,针对前总检察长发表有关攻击性言论的人士并没有被提控。”
“显然,《当今大马》才是真正的目标。这个粗糙的手法,明显是为了骚扰记者报道,一马公司丑闻的犯罪者和其同谋。我希望,马来西亚不会再诉诸类似的行动来对付记者。”
视频骂阿班迪“废材”
本案源自一支有关凯鲁丁辱骂阿班迪“废材”的视频,《KiniTV》是于去年7月27日在英语和国语版上载有关视频。结果,总检察署先后援引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起诉《KiniTV》、颜重庆和詹德兰。
颜重庆也是《当今大马》总编辑,詹德兰则是《当今大马》执行长。两人分别被控触犯4项罪名,而《KiniTV》面对2项罪名。
《KiniTV》是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下被控;而颜重庆与詹德兰除了被控抵触第233(1)(a)条文,也在同一法令的244(1)条文下被控。
但是,被告的三造认为,政府控告他们的条文违宪,因此于去年申请撤控。尽管如此,地庭法官扎曼(Zaman Mohd Noor)当时认为,他们面对的控罪没违宪,因此无需审理上述事项。
今年5月,地庭批准展延审讯,以先聆审《KiniTV》向高庭上诉前,所申请的暂缓令。当时,山慕干也告诉法庭,考虑到大马换了新政府的最新发展,他们打算向总检察署提呈一份抗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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