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受促废除限制媒体自由法令
刊载: Dec 12, 2005 5:49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来自亚太国家的19个社区广播、电视与媒体活跃分子呼吁马来西亚政府废除或修改各种限制媒体自由的法令。
这些媒体自由的法令包括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煽动法令及官方机密法令。
他们是于上个月在印尼雅加达亚太社区电台广播大会开幕上作出上述呼吁。有关会议也成立了一个附属世界社区电台广播的区域性组织,以及选出世界社区电台广播的亚太区委员会。
根据独立媒体中心的文告,其执行董事索妮雅已受委成为上述委员会的副主席。
提供合法广播电讯频道
索妮雅说,“我们希望马来西亚政府能够响应呼吁,促进社区广播,修改通讯与多媒体法令来确保他们能够生存,以及提供他们合法的广播电讯频道”。
她指出,社区电台是亚太区的一个重要与发展中的运动,尤其是在东南亚地区。
她补充,亚洲政府于2004年9月在曼谷公报上也认同社区电台对于两性平等及社会公正所作出的贡献。
世界社区电台广播的亚太区委员会主席阿诗森在上述广播大会上指出,社区广播法律、维持性及保护新闻工作者是该区域最优先需要关注的领域。
“区域内的合作将会加强有关网络,因为我们可以互相分享及学习彼此的经验。”
大会通过“雅加达宣言”
与会者也一致通过“雅加达宣言”,呼吁各国政府制定有益的法律环境及管理机制,以便社区电台能够在区域内绽放异彩。
该宣言也认同维护人权与言论自由的需要,以及利用各种现有的方法给予推广。
它也呼吁所有政府、多边与双边机构认同社区电台作为一个有力的媒介,在达到千禧年发展目标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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