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副总警长慕沙哈山今日证实,扣留犯在送入扣留所前搜身检查时所进行的拉耳朵蹲站动作并不包括在“全国总警长常规”(Perintah Tetap Ketua Polis Negara)或警区主任常规里头。

他承认有必要拟定更具体的条文来规范警方对扣留者所进行的搜身检查。他说搜身检查的条文可以在刑事调查部门主任所主持的审查总警长常规的委员会里被提出来。

当被询问总警长常规是否必须遵守联合国囚犯待遇的基本原则时,慕沙承认这点。

国内外警方惯常做法

慕沙哈山是受到独立调查委员会传召作供时指出,警方一向来都命令那些涉及毒品案件、严重罪案及夜总会的被扣留人士进行拉耳朵蹲站的动作。

慕沙哈山大部分的供词都在辩护蹲站行动的合理性。他说,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拉耳朵蹲站的动作不只是我国警方的惯常做法,而外国警察也经常这么做以确保没有任何危险物品被带入扣留所,以威胁其他扣留犯。

慕沙哈山说,“拉耳朵蹲站的指示并没有列明在总警长常规内,但是根据我的经验以及以往在国外参与的课程,拉耳朵蹲站在毒品案件中非常有效。当关税局在澳州悉尼展开行动时,警方成功在扣留犯进行蹲站后找到毒品”。

慕沙哈山是于1969年加入警队,他也是独立调查委员会所传召的第16名证人。

须顾及扣留犯尊严

不过,他表示,进行搜身的警官必须顾及扣留犯的尊严,在关闭的房间内及确保没有第三者的情况下进行搜身。

他说,命令扣留犯脱衣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他们身上没有藏着违禁品被带进扣留所,以及检查他们是否有肢体上的伤口。

他也说裸体搜查和蹲站并不适强制于所有扣留者身上,而是源自调查警官的建议。

针对女性回教徒的尊严及暴露肢体的问题时,慕沙哈山表示,警方之所以被迫这么做,是为了避免危险物品被带入扣留所。

“我们是有研究此事(女性回教徒暴露肢体的问题),但是我们这么做是为了扣留所内的人安全,而不是为了提高别人的欲望。”

当被询及警员之间的道德观及人权醒觉时,慕沙哈山对警员在这方面的醒觉,表示满意,因警方常举办讲座及工作坊予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