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修订人类细胞法令
卫长:允许器官移植手术
卫"部长"细历医"指出,只有被"府"任的医院才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而负责施展手术的医"必需是1974年人类细胞(修正)法令下注册的合格移植"家。
他表示,上述法令在经过修订后,部分内容将被更新,其中包括细胞的最新诠释,以"进国内移植手术的程序。
卫生部长蔡细历医生指出,只有被政府委任的医院才可进行器官移植手术,而负责施展手术的医生必需是1974年人类细胞(修正)法令下注册的合格移植专家。
他表示,上述法令在经过修订后,部分内容将被更新,其中包括细胞的最新诠释,以改进国内移植手术的程序。
他说,“将在明年提交国会辩论的人类细胞法令修改法案,其内容也将包括禁止售卖人类器官、涉及商业交易,以及刊登关于人类器官的广告”。
根据《马新社》报道,他昨日是在士拉央医院出席第1届全国移植登记报告推介礼后,对记者这么表示。
器官移植手术不普遍
蔡细历指出,国内的器官移植手术还不是很普偏,国内各大医院在2004年全年只进行2千
653宗器官移植手术,这些包括角膜、骨髓、肾脏、肝脏,以及心脏等器官和细胞移植手
术。
每年每100万名国民当中,只有6名进行肾脏移植手术,相比之下,每100万名国民中就有
101名使用透析医疗方法治疗肾病,已经印证了器官移植手术的不普偏。
蔡细历表示,除了吉隆坡中央医院,局部移植医疗小组也将陆续在槟城、怡保、关丹、
新山、古晋以及亚庇等主要城市设立。
此外,他也表示移植登记报告的推介,无疑是国内器官和细胞移植手术的里程碑。
他说,大马是本区域第一个国家执行移植登记报告,以用做监督器官和细胞移植手术的
发展进程。
国家移植登记处在2003年成立,以方便稽查及分析在全国进行器官和细胞移植手术的人
口分布和手术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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