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大马政治庇护
27缅甸人被判监5个月
刊载: Dec 21, 2005 7:40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吉隆坡推事庭今日宣判27名缅甸籍的寻求政治庇护者坐牢5年,他们面对非法集会、拒绝解散,以及没有合法旅游证件一共3项罪名,并在法庭上俯首认罪。
他们是来自一个缅甸社会运动活跃分子的组织,警方在今年6月中逮捕来自组织的64人,并在《警察法令》第27(5)及27(4)条文,以及《1967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下控告他们。
推事庭法官纳兹兰宣判他们抵触《警察法令》两项罪名,坐牢3个月,以及抵触《移民法令》被判坐牢5个月,刑期从逮捕的日期算起。
48名缅甸人候审
27名缅甸人将会从原本被扣留的双溪毛糯监狱,转去士毛月移民扣留中心。
他们的律师阿美汉扎表示,“尝试让他们从士毛月释放出来又是一项严酷的考验”。
纳兹兰定于明年1月3日审判另外48名面对同样罪名的缅甸人士,其中包括4名女性,她们是前往富都警察局探访早前因为非法集会而遭扣留的同伴时,一并遭警方逮捕。
其中一名持有缅甸护照的女性,是在《移民法令》第15条文下被控逾期逗留。
声援昂山素枝遭逮捕
这些缅甸人士是因为在吉隆坡缅甸大使馆前示威,纪念缅甸民主运动领袖昂山素枝的60岁生日。昂山素枝因为领导反对缅甸军人政府的运动而遭军人政府软禁。
阿美汉扎早前告诉法官,这些缅甸籍的政治庇护寻求者只是履行宪法所赋予的言论及和平集会的权利。
他表示,他们所进行的和平集会,是为了反对缅甸军人政府,而且军人政府继续软禁昂山素枝的行为,也受到东盟的非议。
阅读评论0


确定要删除留言?
此后将无法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