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1月杪将享有佳节长假
刊载: Dec 21, 2005 7:59 PM | 更新: Jan 29, 2008 6:21 PM
佳节气氛越来越浓,除了12月杪即将来临的圣诞节及阳历新年之外,全国人民也将在明年1月29日起享有连续3至4天的公共假期。
首相署发表文告指出,配合华人农历新年初一及初二落在1月29日及30日、回历新年于1月31日,以及联邦直辖区日于2月1日,因此联邦直辖区吉隆坡、纳闽及布城的假期将从1月30日开始至2月2日,为期4天。由于农历新年初一是落在星期日,因此2月2日星期四是补假。
对于星期日是公共假期的州属来说,将从1月30日至2月1日连续放假3天。由于农历新年初一是落在星期日,因此2月1日星期四是有关州属的补假。
文告说,东马沙巴及砂拉越也将从1月30日至2月1日放假3天。由于农历新年初二是落在星期一,因此2月1日星期四是有关州属的补假。
对于星期五是公共假期的州属,一样将享有1月29日至1月31日为期3天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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