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批准申请,纳吉25条控罪转高庭审理
前首相纳吉今天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出席32项罪控的案件管理。高庭最终批准其申请,把25条控罪从地庭转至高庭审理。
高庭下午开审,处理纳吉21项洗钱罪和4项失信罪,各别涉及20亿8000万令吉和22亿8000万令吉。
下午7点16分更新
前首相纳吉今天到吉隆坡法庭大厦,出席32项罪控的案件管理。高庭最终批准其申请,把25条控罪从地庭转至高庭审理。
高庭法官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批准被告的要求,把案件从地庭转至高庭审理。
“基于有关申请并未受到(检方)挑战,因此法庭批准转换申请。”
本案的主控官是由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所委任的联邦法院退休法官哥巴斯里南(Gopal Sri Ram),他今日率领检控团出庭,并表示同意将此案转到高庭审理。
纳吉的辩护律师团队则由沙菲宜领队,另一名纳吉的辩护律师则是哈温德吉星(Havinderjit Singh)。
律师会提出新议题
哈温德吉星表示,辩方将在审讯时提出新的议题,因此转至高庭审理会较为恰当。
案件管理进行期间,前首相夫人兼纳吉妻子罗斯玛也在庭内,身穿绿色马来传统和头巾。
今天下午2点40分,身穿灰色西装外套的纳吉,在数名助理的陪同下,乘搭普腾将相(Proton Perdana)抵达现场。
现场约有30名支持者,身穿印有“维护法治,停止政治拘留”字眼的黑色衣衫,并高呼“纳吉万岁”。
其中,马来演员兼导演艾丽(Ellie Suriaty)和纳吉前特别事务官依山加里尔(Isham Jalil)也到场。
随着高庭批准案件转移,此案将被安排在高庭审理,法庭将另行订订案件管理日期,以及委任法官审理此案。
纳吉是在9月20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条文洗黑钱罪行下被控21宗控罪,同日也被控另外4项滥权贪腐罪。
反对移到布城审理
辩方今天也表明,反对控方申请将SRC国际公司案相关庭案转移至布城审理。
本案主控官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向庭方表示,控方已致函给马来亚大法官查哈拉(Zaharah Ibrahim),申请将此案转至布城审理。
苏莱曼此前表示,控方是基于安全因素而提出这项要求,因为布城法庭空间较大,将可容纳更多媒体入内旁听审讯。
纳吉辩护律师哈温德吉星则指出,辩方反对转移案件,因为吉隆坡法庭已能提供视频链接,可供媒体旁听案件审讯。
“我们就留待马来亚大法官来决定吧。” 苏莱曼陈词完毕后,如此向法官纳兹兰表示。
哈温德吉星和沙菲宜也说,虽然控方已在10月18日向辩方提供29份法庭文件,但辩方仍期待索求反贪会所录取的潜在证人口供。
主控官苏莱曼(Sulaiman Abdullah)则说,将会拒绝这项要求,因为控方已经达成《刑事程序法典》第51A“移交特定文件”的所有要求。
哈温德吉星表示,辩方将会提出申请,以寻求适当的庭令。高庭法官纳兹兰择定11月29日聆审这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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